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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项目外部电源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时间:2022-07-29 09:01
- 来源:中国建设行业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自然资源厅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冀发改函〔2019〕376号)、《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函》、《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可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22〕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雄安轨道快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60%+40% ,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 河北雄安轨道快线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项目外部电源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雄安新区、廊坊市、北京市。
2.2本项目的建设规模:
(1)R1线项目情况
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线(R1线),线路全长约86.26km,其中高架段约65.37km,U型槽及过渡段约1.09km,地下段约19.80km。线路设站8座分别为雄安航站楼站、金融岛站、第五组团站、雄州站、雄安站、霸州开发区站、永清临空站、昝岗站,其中,雄安航站楼站、金融岛站、第五组团站为地下车站,昝岗站为地面车站,其余4座为高架车站。
R1线供电系统由牵引供电系统与动力照明供电系统两部分组成,采用集中供电方式,其中牵引供电系统采用110/27.5kV两级电压供电;动力照明供电系统采用110/35/0.4kV三级电压供电;新设永清、雄霸区间和雄县共3座主变电所,3座主变电所情况如下:
①雄安R1线雄县主所位于雄县雄咎大街北侧的防护绿地内,主所北邻京雄高铁动车所围墙,南邻R1线,东邻规划清河路,西侧为祥龙石油旧民房。站内本期安装主变规模为2×(16+25)MVA牵引变和2×16MVA电力变,主变额定电压110/27.5kV 和110/35kV。
②雄安R1线永清主所位于廊坊永清县城西北部,站内本期安装主变规模为2×(25+10)MVA的牵引变和2×6.3MVA的电力变,主变额定电压110/27.5kV和110/35kV。
③雄安R1线雄霸区间110kV主变电所位于廊坊霸州市西北部,站内本期安装主变规模为2×(10+25)MVA的牵引变和2×10MVA的电力变,主变额定电压110/27.5kV和110/35kV。
(2)本招标项目情况
标段一:雄县主变电所外部电源工程,包含①雄县110kV主变电所配套工程、②雄州220kV变电站间隔改造工程、③雄东1#站110kV变电站间隔改造工程、④雄州-雄县主所110kV线路工程、⑤雄县主所-雄东1#站110kV线路工程。各分项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标段二:雄霸区间主变电所外部电源工程,包含①雄霸区间110kV主变电所配套工程、②赵家务220kV变电站间隔改造工程、③康仙220kV变电站间隔改造工程、④赵家务站-雄霸区间主变电所110kV线路工程、⑤康仙站-雄霸区间主变电所110kV线路工程。各分项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标段三:永清主变电所外部电源工程,包含①永清110kV主变电所配套工程、②刘其营220kV变电站间隔改造工程、③三圣口220kV变电站间隔改造工程、④刘其营-永清主变电所110kV线路工程、⑤三圣口-永清主变电所110kV线路工程。各分项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3 本招标项目工期要求:
标段一:雄县主所外部电源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9月1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24天,计划送电时间为2023年8月20日。
标段二:雄霸区间主所外部电源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9月1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工期总日历天数263天,计划送电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
标段三:永清主所外部电源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9月1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293天,计划送电时间为2023年8月20日。
承包人应根据以上工期时间制定施工设计、施工组织方案、细化工期计划,并经发包人同意。工期计划包括不限于勘察、设计、施工、前期工程征拆、行政手续报批、关键试验、验收、移交等关键节点。
2.4本招标项目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项目雄县、雄霸区间和永清主变电所外部电源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包括主变电站外部电源线路工程、对端站(国网公司管辖)间隔扩建及相关配套工程、主变电所电力接入及部分电气二次设备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工作:
(1)勘察: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详细及补充勘察,包括工程测量、岩土勘察、地下物探等全部勘察内容。
(2)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设备及物资招标技术文件编制、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施工阶段设计交底、施工配合、竣工验收等阶段的全部设计内容。
(3)前期工程:建设场地征地、临时占地及地上附着物清理、拆迁、管线迁改、报批报建工作、获取行政审批、与工程相关的修桥补路、交叉跨越手续办理、临近或交叉跨越的构建筑物加固及保护施工、外部协调。
(4)施工:设备及物资采购、建安施工、获取对侧间隔定值单、试验、调试、交叉跨越实施、外部协调,直至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电力质监、交竣工验收、取得验收证明、国网送电前各类试验、移交、质保等全部工作,并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
(5)维护维修:电气设备试送电、变电所24小时空载试运行,及自变电所24小时空载试运行开始至R1线运营单位接管前的外电源工程维护维修。
2.5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2.6项目招标估算金额
本项目招标估算金额合计约27815万元,其中:标段一:5414万元;标段二:9172万元;标段三:13229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和③三项资质要求:
①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工程测量(甲级)、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和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③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试二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项业绩:
①设计业绩: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1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设计业绩(投标人独立完成的电力工程设计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且其对应的规模满足要求,也视为该业绩满足要求);
②施工业绩: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五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独立完成的电力工程施工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且其对应的合同金额满足要求,也视为该业绩满足要求)。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在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注册)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包括已确定中标人未签订合同的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4)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资格,且在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注册(不得由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兼任)。
(5)①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在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注册)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包括已确定中标人未签订合同的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可以由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兼任)。
②勘察负责人最低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且在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注册(不得由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兼任)
温馨提示:请各投标人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①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6)财务要求:提供2019、2020、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7)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8)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方案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7)②项修改为本条);
v.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w.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x.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y.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8)L项修改为本条);
z.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7)⑤项修改为本条)。
A.以上u、v、w、x、y、z与(7)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u、v、w、x、y、z条要求为准。
B.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3家,相同专业工作(本项目分勘察、设计和施工三个专业)只能由一个联合体成员承担;
b.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及业绩根据联合体分工和联合体各成员的资质等级及业绩认定。联合体成员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资质及业绩认定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各自承担工作对应专业的资质及业绩认定;
c.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方,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d.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e.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招标公告第3(6)、(7)、(8)项要求。
f.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g.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0)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不补偿 (补偿或不补偿)
(11)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的方式选择中标人。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全部标段的投标,但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逐个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若投标人在前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续标段中仅正常进行商务、技术、报价的得分计算及排名,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按名次顺序递补推荐。如前一标段投标人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须承诺同意后续标段评标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7月29日00时00分00秒至2022年08月03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9月01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 远程开标 (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的链接和验证码登录)参加开标仪式;登录直播系统时,投标人改名称为公司简称+姓名。登录直播系统时,投标人改名称为公司简称+姓名;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IE浏览器,打开设置,在Internet选项中,添加信任站点:https://kb.xaprtc.com、https://www.xaprtc.com。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1天通过“交易平台”中“我的投标项目”菜单的【电子标环境监测】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监测和环境部署;开标前一个小时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进入开标系统;直播系统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投标人在收到邀请码和链接后及时进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本项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视情况决定是否按时开评标,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雄安轨道快线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容信路6号院
联系人: 许经理
电 话: 0312-5670901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甲9号
联系人: 王思佳、王欢
电 话: 15131442344、18515175112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1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3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4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5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6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20113。
10.7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工具版本号为7.8.2014.2960,投标人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招标文件,若出现技术问题请咨询电话:0312-5620113。
10.8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9异议和投诉
(1)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2)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交易平台-开标系统”的“异议”菜单中在线提出。
(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思佳;联系电话:15131442344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甲9号
(4)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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