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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第一高级中学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新区第一高级中学项目(二期)已由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文件批准建设,以新经发审批【2025】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新区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家债券资金及新区财政资金等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兰州新区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兰州新区;

  2.项目规模:本期项目总用地面积55221.95平方米(合:82.832 亩),总建筑面积为22114.24平方米。本次建设内容包括4栋6层宿舍(1#-4#宿舍)、1栋2层食堂、1栋门房及室外配套附属设施,场地硬化,体育场地(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等。其中1-4#宿舍建筑总面积约19724平方米,床位2700床(1间6人)、食堂建筑面积约2358平方米、门房建筑面积约31平方米、室外绿化面积约6764平方米,球场面积约4750平方米,道路面积约4782平方米,广场面积约2390平方米,围墙长度640米,挡墙长203米、高1.3米。项目估算总投资1454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777.3万元(不包含远期规划建设的图书馆及地下室),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96万元,预备费633万元。

  3.招标范围:

  3.1.勘察范围:项目勘察(详勘)。

  3.2.设计范围:包括设计方案、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保修阶段配合等相关工作。

  3.3.施工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的工程内容,含临水、临电等工程。

  3.4.工程采购范围:本项目范围内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检测、保管及安装等。

  3.5.整个项目后期的各项检查、验收、调试及试运行等事宜。

  3.6.质保期内的维修、消防维保、绿化养护、材料设备售后等各项服务。

  3.7.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4.计划工期:480个日历天

  计划开始日期:2025年4月23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8月15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业绩,近3年(2022年3月至今)内有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或设计业绩和施工总承包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可由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5.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7.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8.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安全员不少于2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注: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9.根据本项目的基本情况配置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施工员2人、质量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及造价员1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10.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须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1.申请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2.根据兰州新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无欠薪证明事项的公告》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投标;不接受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未被限制投标的承诺)。申请人应先进入“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如有跳转,须提供跳转截图及相关查询结果截图(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查询信息为准)。

  15.投标人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通过确认。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仅限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编入投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信息须包括《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所填报人员。投标人须将带有二维码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加盖公章,并且请投标人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3个工作日内,发送至邮箱250812649@qq.com。

  16.要求省外企业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进甘信息登记及填报《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

  17.根据兰州新区2023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评价结果综合评价得分,将企业信用等级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A级为优秀单位,B级为良好单位,C级为一般单位,D级及发生严重不良行为情形的单位列入兰州新区建筑市场“黑名单”,不得参与兰州新区范围内公开招投标项目。

  18.根据新城建发【2014】458号文的规定,在评标过程中,若出现电子投标申请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的情况,按废标处理。并根据《兰州新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综合考评管理办法》对投标人进行处理。

  1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不具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以达到招标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单位担任。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注:联合体在投标登记时需由牵头人添加联合体成员信息。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获取时间:2025年3月14日9:00至2025年3月19日9:00(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网站:http://ggzyjy.gansu.gov.cn

  获取方法: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http://ggzyjy.gansu.gov.cn)自行下载。获取方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

  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并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保存电子标书文件至本地电脑;投标人浏览电子标书后,确定投标的需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2.0,在系统首页最新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招标方案”-“标段(包)”中查询需要投标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我要投标”,根据要求填写信息。如因未按该流程操作而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 2025年4月3日9:30

  递交地点:通过甘肃省(兰州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网址:https://ez.lzggzyjy.cn/bid-ejiaoyi-lzs/bidder-login)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gef格式一份、.sgef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 注:自2016年7月1日起,投标人必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无二维码的旧版资质证书无效。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七、招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7.1网上开标时间:2025年4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7.2网上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新区分中心一楼开标厅,甘肃省(兰州新区)电子交易系统(https://ez.lzggzyjy.cn/bid-ejiaoyi-lzs/agency-login)。投标人开标网址为投标文件递交网址。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gansu.gov.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兰州新区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泰山路4209号市政服务中心

  邮  编: 730300

  联系人: 王经理

  电  话:181********8160

  电子邮件:250812649@qq.com

  日  期: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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