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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润城水净化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唐山市润城水净化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工程已由 唐山市行政审批局 以 唐审投资核字〔2024〕4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润城水净化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20%、银行贷款80% ,招标人为 唐山市润城水净化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唐山市润城水净化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工程EPC总承包; 2.建设地点:唐山市西郊污水处理厂内预留用地; 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对唐山市西郊污水处理厂产生的脱水污泥进行处理,日处理污泥量300t(含水率8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综合处理车间1座,占地面积2664 ㎡,建筑面积3879㎡;车间内建设深度脱水系统、干化系统、产品造粒包装系统以及相关辅助配套工程。同时对西郊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相关设施改造。 4.资金来源:自筹20%、银行贷款80%; 5.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计划工期:总工期365天(其中设计周期 30日历天,完成全部设计工作;施工工期:335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发包人要求提供的相关工作,对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及所用材料采购、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试运行指导、运行阶段指导及培训,办理竣工验收、移交等相关手续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确保整体系统的正常运行与性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2、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9年 12月 1 日至今,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施工项目。投标人独立投标时,应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提供“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须同时提供“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提供)+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提供) ”;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时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主管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以当日查询结果为准联合体投标的各方成员均须满足)。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投标人承诺书为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近五年内(2019年 12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一项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备注: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资格;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4家;(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 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联合体的牵头人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处理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与招标人沟通、合同谈判、现场服务等。联合体成员应按照自身专业资质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的所有工作。(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的总协调,除完成联合体协议书规定的自身 职责分工的工作外, 还需要积极督促其他成员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协调其他成员配合本项目工程施工工作;主导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且缺陷责任期满。(6)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 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成员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在法律上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其他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中的某一方违反合同,招标人都有权要求其中的任何一方承担全部责任。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其内部联合体协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2-23 09:00 至 2024-12-27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bidding.com/) ”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1-14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 投标人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 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 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 未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 投标被否决的, 自行承担责任。 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和企业 CA 办理。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 投 标 人 可 登 录 “ 河 北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http://publicservice.hebpr.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 Login) ”按照相关说明完成注册登记。编制、上传、解密投标文件均需使 用企业 CA(包括河北 CA、北京 CA、山西 CA、联通 CA、CFCA、CQCCA,以 上 6 家 CA 可互认)。CA 认证服务热线:河北 CA:400-707-3355;北京 CA: 400-994-3319;山西 CA:400-653-0200;联通 CA:0311-85691619; CFCA: 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 特别提醒:严禁投标人围标串标行为。监督部门常态化开展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打击治理围标串标行为。发现围标串标线索可向相关监督部门举报。 按照冀政务办〔2023〕35号文件、冀政务办规〔2023〕7号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异地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方式:投标人所提出的澄清异议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出,提出异议及渠道:受理单位:唐山国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315-5918258,邮箱:tsgzxmgl@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唐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电话:0315-2513320、0315-2513317

  电子邮箱:ztbbgs805@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唐山市润城水净化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工程EPC总承包投标人/供应商3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唐山市润城水净化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唐山国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刘各庄西村南邱柳路西侧二层楼一栋地址:唐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北路152-1号时代大厦A座写字楼7层707室

  邮编:/邮编:/

  联系人:杨立永联系人:佟帅、蔡国挥、刘德进、刘朝伟

  电话:0315-5936619电话:0315-5918258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tspswnczb@163.com电子邮件:tsgzxmg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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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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