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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韵小区(北区)电力配套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韵小区(北区)项目已由沧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沧审批核〔2024〕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建投城镇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沧州建投城镇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海韵小区(北区)电力配套工程; 2.1.2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总占地 56124.7 ㎡(约合84.187亩),总建筑面积 176756.47 ㎡,地上建筑面积127870.94㎡,计容建筑面积127012.01㎡,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20415.22㎡、商业建筑面积1167.30 ㎡、配套公建建筑面积 3115.23㎡,幼儿园建筑面积2197.56㎡,地下车库出入口建筑面积116.70㎡;地下建筑面积48885.53㎡(含人防); 2.1.3 建设地点:沧州市新华区北至工农路,南至东风路,西至海丰大道,东至规划路。 2.1.4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地方现行标准、规范,达到国家施工验收 合格 标准; 2.1.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6 工期要求:计划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 2.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8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形式,(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电力外网配套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电力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近期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07 09:00至2024-08-12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2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1 开标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开标)。 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hebeibidding.com)”递交使用单位CA加密的HB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 3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投标人须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相关规定,按照收费标准的30%计取,由招标人支付。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沧州建投城镇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异议处理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0317-5636883; 招标代理:河北国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异议处理人:刘世强 联系电话:17731723302。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

  电话:0317-8698765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海韵小区(北区)电力配套工程投标人/供应商2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沧州建投城镇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国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东方世纪城5号门市三楼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天昕大厦16楼

  邮编:无邮编:无

  联系人:曹女士联系人:刘世强

  电话:0317-5636883电话:0317-3023738 17731723302

  传真:无传真:无

  电子邮件:无电子邮件:hbgyzb@sina.cn

  网址:无网址:无

  开户银行:无开户银行:无

  账号:无账号:无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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