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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水县水库清淤及生态治理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时间:2024-08-01 12:34
- 来源:建设行业信息网
1.招标条件
明水县水库清淤及生态治理项目已取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项目代码:2310-231225-04-01-575850),项目建设单位为明水县明洋水利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融资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明水县水库清淤及生态治理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
2.3 建设规模:1、明水县爱国水库清淤工程本工程位于爱国水库库区内,在安全库区内将多年淤积泥沙进行清理,清淤总土方量约423万立;2、明水县繁华水库清淤工程本工程位于繁华水库库区内,本次清淤总土方量约为260万立。
2.4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8月2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2月28日,共计184天,总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建设阶段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完成(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明水县水库清淤及生态治理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包括全过程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防洪影响评价咨询、环境影响咨询、水土保持咨询、竣工财务审核等服务,包括不仅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2.6.1 全过程项目管理:包括项目报批、监理管理、设计单位管理、参建单位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其他管理等。
2.6.2 造价咨询:包括控制价编制及项目实施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结算审核等。
2.6.3 工程监理:包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至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4 防洪影响评价咨询:包括项目整体防洪影响评价咨询服务。
2.6.5 环境影响咨询服务:包括环境影响咨询服务、竣工验收等内容。
2.6.6 水土保持咨询服务:包括水土保持咨询、竣工验收等内容。
2.6.7 咨询服务:包括可研评审、初步设计评审等咨询服务。
2.6.8 竣工财务审核:包括项目所有财务支出等审核。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1245.16万元;其中全过程项目管理费398.98万元,工程造价费:248.12万元(控制价编制及项目实施过程造价咨询费120.78万元,工程结算审核费127.34万元),工程监理费259.92万元,防洪影响评价咨询费36.96万元,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37.39万元,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67.68万元,咨询服务费103.97万元(可研评审费10.90万元,初步设计评审费13.07万元,其它咨询服务80万元),竣工财务审核费92.1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 全过程项目管理: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注册备案,备案专业须包含“农业、林业或水利水电”;
3.1.2 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3 工程监理: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4 防洪影响评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5 环境影响咨询服务: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6 水土保持咨询服务: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7 咨询服务: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注册备案,备案专业须包含“农业、林业或水利水电”。
3.1.8 竣工财务决算: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须为全过程项目管理单位)。联合体投标最多不超过6家(含6家)成员。由联合体牵头人登录系统购买招标文件(负责办理报名、招标文件获取、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开标、合同谈判、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等事宜)。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及分工;
3.2.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交易平台”操作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等相关事宜,以联合体其他组成单位进行“交易平台”操作的视为无效。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3.1 项目总负责人1人:工程建设类注册职业资格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全过程咨询项目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分项负责人,但最多只能兼任一个岗位;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
3.3.2 全过程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或具有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
3.3.3 造价咨询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3.3.4 监理负责人1人: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师资格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
3.3.5 防洪影响评价咨询负责人1人:具备水利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3.3.6 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负责人1人: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或环境相关专业证书。
3.3.7 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负责人1人:具备水利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3.3.8 咨询评估服务负责人1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水利水电专业咨询工程师。
3.3.9 竣工财务决算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3.3.10以上各负责人需提供其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但投标人必须根据本工程特点及国家相关行业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自行配备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3.5信誉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近3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近3年指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指判决结果为行贿犯罪的情形),否则将被拒绝投标。[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5.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执行公开网进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5.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等)。(须提供承诺)
3.5.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8月1日18时00分至2024年08月0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2日0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2日09时0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9.2 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明水县财政局
电 话:0455-6222190
招标人: 明水县明洋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1504555978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达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通天街C1栋1-3层01号
联系人:宋女士
电 话:18546530339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友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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