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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黎城市场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湖县黎城市场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淮安金湖县发展改革委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金发改投资备[2022]7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金湖汇民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金湖县黎城市场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金湖县城区。

  2.1.2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23124.9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分为新建、装修、改造及配套设施。①新建地面一层建筑(含装修)约4380平方米、新建地下停车库(含装修)约5864平方米、拆改建厕所一座(含装修)、新建专变用配电房土建(含装修)及配套高低压附属设施等满足市场运行需要;②改造内容分为市场室内一、二层拆改建约9930平方米、市场房屋外立面出新改造,改造具体内容主要是根据招标人要求和各行业不同需求对市场内部进行重新规划布局、拆建、装修改造等;③同时配套实施市场水电(含红线内外接驳)、道路及广场路面(改造、黑色化等)、标识标线、室内外给排水、雨污水、室内外消防、亮化、景观绿化、智能(包含视频监控系统、信息显示系统、网络系统、停车智能化系统等)、新风系统、强弱电、综合管线、供配电(含外电接入线路、设备、配电房等)、机电设施(含扶梯、货梯等设备)等附属设施工程并确保与市政道路、给排水、供电线路等有效接驳。

  2.1.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要求:暂定 450 日历天(具体为项目实施至审计决算报告完成并通过审计部门出具决算审计报告;保修阶段全过程结束,为项目全周期的结束时间。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施工阶段服务期(与工程施工工期同步)为实际工期)。

  2.1.4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 90 万元。

  2.1.5质量标准:合格 。

  2.1.6付款方式:室内改造部分全部完工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所有新建部分(含地下车库、厕所等)完工并通过主体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并完成审计局审计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7%,工程保修期(即缺陷责任期)结束后结清余款。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咨询服务范围包括: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 。

  2.2.1项目管理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义务,包括: 1、负责项目总控与进度统筹工作、现场综合协调工作、项目信息管理工作,制定关键参建单位履约考核体系和制度; 2、负责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编制或审核各类合同,协助业主各类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变更以及索赔等合同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避免合同风险;3、协助业主与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各单项施工企业、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商、安装单位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4、制定项目管理工作重点和难点的相应措施,并提出合理化建议;5、代表招标人与政府有关质量安全等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6、负责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等工作;7、负责进行工程缺陷责任期管理和项目后评估;8、制定项目管理工作重点和难点的相应措施,并提出合理化建议;9、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生产策划、安全培训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重点落实专职安全人员现场督察;强化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管理,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10、对整个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信息及组织协调所有方面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各单项验收通过过(如规划、国土、环保、水利、人防、气象、排污、交通等);综合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工程档案;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督促管理。

  2.2.2工程监理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审计的监理、服务工作。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

  2.2.3造价咨询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预算审核、建设工程进度款审核、结算初审、配合决算编制审核等相关工作;与本项目相关的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索赔等事项的处置,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及方案;制定投资控制方案并实施;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无信息价的材料设备等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总负责人须具备: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或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2、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全过程工程咨询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各分项负责人要求:

  (1)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2)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总监理工程师要求:①无在监工程;②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在同一设区市不超过一个项目担任总监职务,且不得在淮安市外有在监工程;

  (3)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注:全过程工程咨询总负责人及其他各分项负责人在本项目中不得兼任其他岗位,须实行一人一岗。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9)近两年内(投标截止日往前推)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10)投标人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1、以上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

  3、如资格审查时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已过有效期但已办理过延续注册手续的,必须提供省级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原件予以证明,则该证书是继续有效的,否则不予认可。

  4、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5、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既视为围标串标,按相关规定处罚。

  6、本项目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江苏省监理工程师江苏省监理员资格取消后相关事宜的公告》[2017]第36号文件精神。

  7、根据苏建规字[2017]1 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监理方案文件明显与本项目不符合、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8、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作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9、根据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活动的通知》,投标人依法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均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进行。

  10、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4.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审因素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5.2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

  5.3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CA办理程序及资料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CA证书办理点:①淮安市深圳路 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CFCA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18994570775;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52327879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4008503300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 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具体支付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上午09时30分。

  6.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相关要求)。

  6.3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湖汇民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园林路120号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13390804455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市民中心三楼西2区310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195320760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0517-86850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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