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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生态环境局辛集市东部新区中心排渠水质提升项目工程管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辛集市生态环境局辛集市东部新区中心排渠水质提升项目工程管理已由辛集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辛集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辛集市东部新区中心排渠水质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辛发改产业〔2022〕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辛集市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辛集市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①建设规模及内容:辛集市东部新区中心排渠水质提升项目设计规模为11万立方米天的生态湿地及配套设施,具体包括粗格栅及调节池、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絮凝反应池、初沉池、强化生物处理池、磁混凝沉淀池、活性炭投加间、储罐区、变配电室、鼓风机房及控制室、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污泥脱水机房、臭气处理设施、潜流人工湿地、表面流人工湿地、监测站、管理房等。;②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辛集市天王公路东侧,中心排渠南侧,龙泉沟西侧。;③计划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管理工作完成止;④标段划分:/;⑤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的工程项目管理,主要负责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工程的资金管理,工程的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全过程跟踪审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一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列入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且在严重失信名单管理期限内的建筑市场主体不得参与投标。

  ??3.1.2其他要求: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3.4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单位应是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备注:1、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通过辛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法人印鉴等),CA密钥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服务网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链接www.hebca.com/ggzyxj.html;CA咨询电话:4007073355。3、下载招标文件使用IE浏览器,版本需为IE11及以上。4、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辛集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06 09:00至2023-03-13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3-28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辛集市生态环境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紫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辛集市育红街6号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河北师大科技楼A座1910室

  邮编:052360邮编:052360

  联系人:赵彦超联系人:高佳谋

  电话:0311-83383812电话:0311-83371888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13933014871@163.com电子邮件:15930155533@163.com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河北紫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账号:50302201040007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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