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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至溧阳高速公路建湖至兴化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至溧阳高速公路建湖至兴化段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0〕71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案号苏交建许字〔2022〕00336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JHX-31-1、JHX-32-1、JHX-31-2、JHX-32-2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阜溧高速公路建湖至兴化段路线起于阜建高速公路的九龙口枢纽,向南经建湖县、盐都区、兴化市,止于兴泰高速公路的兴化南互通。路线全长71.72km。本项目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27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

  2.2招标范围:

  本次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分为4个标段,即JHX-31-1、JHX-32-1、JHX-31-2、JHX-32-2标段。

  JHX-31-1标段:桩号范围为K0+300.000~ K34+810.000(盐城境),主要工程量为标志牌、标线等。

  JHX-32-1标段:桩号范围为K34+810.000~K72+020.000(泰州境),主要工程量为标志牌、标线等。

  JHX-31-2标段:桩号范围为K0+300.000~K20+558.69(盐城境),主要工程量为护栏等。

  JHX-32-2标段:桩号范围为K20+558.69~K34+810.000(盐城境),主要工程量为护栏等。

  2.3计划工期:

  计划施工期: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发包人正式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

  (1)资质条件:

  a、投标人应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一级资质;

  b、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条件:

  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或合同对应里程不小于10公里的高速公路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

  注:上述“施工项目”不包含对既有高速公路的维修、养护、新增互通及互通改造。

  (3)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数据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信息系统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d、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履约考核(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履约考核为准)中不存在《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工程项目履约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被限制投标情况:

  ①最近一期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半年内或下一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同一合同段连续二期被评为“中”或同一期履约考核有二个或以上合同段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一年内或下两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但不超过两年),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

  ③最近一期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其后两年内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项目负责人条件:

  (1)资质条件:

  a、项目经理:

  1)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2)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b、项目总工:

  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业绩条件:

  a、项目经理:

  2018年1月1日以来,在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或合同对应里程不小于10公里的高速公路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中至少担任过一任项目经理或二任项目副经理。

  b、项目总工:

  2018年1月1日以来,在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或合同对应里程不小于10公里的高速公路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中至少担任过一任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注:上述“施工项目”均不包含对既有高速公路的维修、养护、新增互通及互通改造。

  (3)其他条件:

  2018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未按投标承诺到岗、中途更换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不得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3.3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标段,图纸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联系地址:石鼓路 69 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89号紫金研创中心3号楼802室

  邮编:211100

  电话:025-52161262-8002、18061368096

  联系人:张媛瑗、徐乙丹

  工作QQ:1492118698

  8. 其他

  8.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参加标段数不限,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本次阜宁至溧阳高速公路建湖至兴化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JHX-31-1、JHX-32-1、JHX-31-2、JHX-32-2标段)与阜宁至溧阳高速公路建湖至兴化段隔离栅工程施工项目(JHX-31-3、JHX-32-3标段)共计6个标段的招标,一家单位最终最多允许中1个标。

  已在阜宁至溧阳高速公路建湖至兴化段隔离栅工程施工项目(JHX-31-3、JHX-32-3标段)中标的单位,不再参与本项目的排名与推荐。

  8.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16日14:00至2023年1月28日14: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

  8.3 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1492118698。已添加 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 QQ 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4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5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6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7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疑问,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8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3)因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标系统近期进行了优化,招标人(招标代理)在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时,投标人仍按原有方式采用CA锁配合解密。招标人(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结束,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系统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自动解密,无需投标人再采用CA锁配合解密。随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部分进行唱标。

  8.9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 15 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〇二三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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