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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保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处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保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处理建设项目已由康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康保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康保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处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康保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康保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处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康发改〔2022〕166号、康发改〔2022〕2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康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剩余部分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康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康保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处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2.1.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库区占地面积约48587平方米,其中封场覆盖区占地面积约38490平方米,应急填埋区占地面积约10097平方米。主要建设堆体整形工程、封场覆盖系统工程、填埋气体收集倒排工程、渗滤液倒排工程、地表水倒排工程、苗木种植工程等,同时含配套设施和公用工程。2.1.3建设地点:康保县康保镇大萝卜村东北2.5公里处。2.1.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2.1.5工期要求:(1)设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完成所有设计成果并通过招标人组织的设计审查工作;(2)施工工期:双方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完工并通过验收。2.1.6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应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应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内容范围内的设计及施工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施工图设计及编制施工图预算等相关工作;(2)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总承包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3)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4)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作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施工资质:须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已执行该通知的企业可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措施表及改革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分类分级表投标,目前未执行该通知的企业可按照企业原有资质投标。②企业资质新旧衔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建办市【2021】30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做好政策衔接,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

  3.1.2业绩要求:2019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应具备一项垃圾填埋类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业绩为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参与的类似项目业绩均可,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须提供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2022年9月1日以后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注:如投标人仍在处罚期内的,则投标无效;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2)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3)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人。

  3.1.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2)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3)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处理,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3)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6)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7)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8)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9)由同一专业的不同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9-21 09:00至2022-09-2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0-12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康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康保县建设大街城管局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北路32号财富广场2号楼18层B座

  邮编:

  邮编:450000

  联系人:白玉明联系人:原经理

  电话:13931316554电话:15075388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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