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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已经由 灵武市人民政府予以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灵武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灵武市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4项目概况: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本次工程范围涉及灵武市辖1个街道(城区街道),6个镇(东塔镇、郝家桥镇、崇兴镇、宁东镇、马家滩镇、临河镇),2个乡(梧桐树乡、白土岗乡),1个国有农场(灵武农场),1个国有林场(狼皮子梁林场)。国土面积4639km2。灌溉面积46.19万亩。

  2.5建设内容:渠道量测水设施工程、信息化工程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高效节水工程,以排补灌工程。

  2.6设计周期: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的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高级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1月27日至2022年02月08 日,持CA数字证书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2月17日上午9点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灵武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水务局

  地 址:西平街

  联系人:马震 电 话: 0951-4021702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耀德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友爱街121号东城人家82号楼1204号

  联系人:罗艳 电 话:0951-5136777、13995299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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