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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驿镇四个自然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文安驿镇四个自然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由延审投发(2021)19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川县文安驿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及县级配套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海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该项目位于文安驿镇袁家沟自然村、王家河自然村、马家湾自然村、梁家塔自然村;

  2.2项目概算投资:351.67万元;

  2.3工程规模:(一)梁家塔自然村:新建集水坑28个,修筑砖混结构垃圾台2座,安装5m3成品玻璃钢化粪池28个,铺设Φ200mm波纹污水排水管道795m。(二)袁家沟自然村:新建集水坑24个,修筑砖混结构垃圾台2座,安装5m3成品玻璃钢化粪池24个,铺设Φ200mm波纹污水排水管道713m。(三)王家河自然村:新建集水坑26个,修筑砖混结构垃圾台2座,安装5m3成品玻璃钢化粪池26个,铺设Φ200mm波纹污水排水管道776m。(四)马家湾自然村:新建集水坑104个,修筑砖混结构垃圾台6座,安装5m3成品玻璃钢化粪池104个,铺设Φ200mm波纹污水排水管道2827.4m。

  2.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应在“陕西住房和城乡建设网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方式进行。

  四、资格审查方法:本次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21年12月2日至 2021年12月6日,使用投标CA锁在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报名成功后在《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22日14时30分,地点延安市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厅。

  6.2递交投标文件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川县文安驿镇人民政府

  地 址:延川县文安驿镇

  联 系 人:冯俊棋

  电 话:0911-8592046

  招标代理公司:海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延安市宝塔区楠林玖号院1号楼3单元502室

  联 系 人: 贺海珊

  电 话 :18291182280

  监督单位:延川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 : 0911-8118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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