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建设行业信息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招标投标>>行业资讯>>

佛山发布房屋建筑工程招标投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为持续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房屋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近日,广东省佛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房屋建筑工程招标投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案例一:

  某房地产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批先建案

  2025年6月,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某楼盘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实施了4栋楼栋及地下室桩基础工程、主体工程两阶段施工行为,桩基础工程合同金额180万元,主体工程合同金额906万元,存在未领取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的规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2026年2月,执法部门对建设单位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1.94万元;对施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1万元。

  案例二:

  某工业区项目装修工程建设单位违法发包案

  2025年,建设单位某社区经济联合社将工程发包给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前后签订9份《工程项目合同书》,合同累计总金额125.8万元。经查,承接该项目施工的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并未取得对应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建设单位存在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无资质施工单位的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一款“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的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七十三条规定,2026年3月,执法部门对建设单位作出行政处罚,罚款50万元,对项目负责人彭某处以罚款2.5万元。

  案例三:

  某房地产项目建设单位肢解发包案

  2021年7月起,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某楼盘项目,将合计6座楼栋中按规定不应单独发包的基坑支护工程,发包给某建设公司,合同金额1700.21万元,存在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2026年2月,执法部门对该房地产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1.9万元。




品牌推荐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