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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联合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解决招标代理行业突出问题,推动招标代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办法》自2026年1月起施行。

  数据显示,全国已有超11万家招标代理机构、超100万名从业人员,对提高招投标效率、提升招投标专业化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一些招标代理机构违法开展业务,通过弄虚作假、泄露信息、策划围串标、向评标专家行贿等方式谋取非法利益,严重扰乱了行业秩序。结合招标代理行业实践和市场关切的重点问题,《办法》研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管理举措。

  《办法》分为总则、登记管理、从业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六个章节。《办法》规定了立法目的、依据、适用范围、职责分工、基本原则等内容,明确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招标代理综合性政策,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代理机构统一登记,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对本领域的招标代理活动实施监管。

  此外,《办法》建立了代理机构统一登记机制,规定了代理机构承接业务的基本条件,有关投诉处理、信息核实、监督检查、代理机构评价等事项以及代理机构违法从业的法律后果等。《办法》对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了统一登记、规范从业、配合监督三方面新要求。

  下一步,各有关部门将通过做好宣传解读、健全配套机制、强化指导督促、曝光典型案例等举措,为《办法》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环境,持续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辛 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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