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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水库路供热厂煤改气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6-09-06

  项目单位:北京永安热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永安热力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昌平区水库路供热厂煤改气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监理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昌平区水库路供热厂煤改气工程(监理)   1.2建设单位(招标人):北京永安热力有限公司   1.3工程规模:拆除原有2台29MW燃煤热水锅炉,新装4台29MW燃气热水锅炉及相关配套设施等的全部工程的监理。 1.4工程地点: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水库路 1.5总投资:约12310.5万元   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招标范围:包括土建、热机、热控等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的监理工作。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2.3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2.4过去三年(2013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5依据昌财采购【2012】218号及京昌预发【2012】第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2.6企业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资质等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外地进京企业已办理资质监督备案; 2.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  6.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6.2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6.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6.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项目总监身份证明。 (报名时拟派项目总监本人须携带以上原件供查验(资质证书不须提供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案)。 报名资料必须送达指定报名地点且一次交齐,任何后补的报名资料均视为无效;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或被授权人非项目总监本人的报名文件将被拒绝,同时报名单位将失去投标资格。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9月6日 9:00 至 2016年9月12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9月6日 9:00 至 2016年9月12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10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南环路润杰大厦214室

  开标时间:2016年9月27日 13:30

  开标地点:昌平区振兴路37号(北京永安热力有限公司四层会议室)

  备注:八、备注 8.1 只有通过按要求完成报名的投标单位,才能参加本次投标; 8.2本次招标详细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8.3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9月6日 9:00 至 2016年9月27日 13:30

  招标人联系地址:昌平区振兴路37号

  邮编:102200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10-89942366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地址: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五层

  邮编:100070

  联系人:李恒

  联系电话:010-89942366

  传真:

  电子邮件:

  批复文号京昌平发改(核)[2016]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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