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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区府前街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 房屋征收劳务及房屋拆除工程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 2016-06-30

  项目单位:北京市平谷区征收和拆迁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清技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北京华清技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平谷区征收和拆迁服务中心及北京市平谷区滨河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平谷区府前街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房屋征收劳务及房屋拆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平谷区府前街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房屋征收劳务及房屋拆除工程各分2个标段,一个投标单位只能中1个标段。 二、项目地点及四至范围:平谷中心城区,项目四至范围:东至规划向阳南街,南至向阳西二条,西至原国土局西边界,北至府前街。 三、项目名称及范围 1、 征收劳务: (1) 平谷区府前街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房屋征收劳务(第一标段),被征收户数325户; (2) 平谷区府前街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房屋征收劳务(第二标段),被征收户数352户; 2、 拆除: (1) 平谷区府前街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房屋拆除(第一标段),拆除面积约30670.59m2 (2) 平谷区府前街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房屋拆除(第二标段),拆除面积约27861.17m2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四、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征收劳务单位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拆迁资质;注册资金600万元人民币以上;2014年度全市房屋拆迁单位资质年审合格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类似业绩。 拆除单位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开标前取得建筑工程资质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外地进京企业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无不良信用记录。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拟投标标段要求的资质证书副本、类似业绩、经办人身份证等上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共4份(一个标段),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http://www.bjjs.gov.cn)、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bjztb.gov.cn)及《北京晚报》上发布。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6月30日 9:00 至 2016年7月4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6月30日 9:00 至 2016年7月4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3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平谷区建设大厦B座2层201室

  开标时间:2016年7月19日 9:30

  开标地点:平谷区社会服务中心配楼4层开标室

  备注:备注: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仅2016年6月30日报名有效,并在开标前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将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公章于开标前交至北京市平谷区建设大厦B座2层201室。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19日 9:00 至 2016年7月19日 9:30

  招标人联系地址:平谷区建设大厦B座2层201室

  邮编:101200

  联系人:秦妍昆

  联系电话:89992337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地址:海淀区学清路8号

  邮编:100192

  联系人:郑瑜、于建平

  联系电话:89980389

  传真:

  电子邮件:

  批复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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