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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余家坡排洪沟涵及管网建设项目(二期)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强县余家坡排洪沟涵及管网建设项目(二期)已由宁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资【2023】35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宁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为中省专项资金及多渠道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宁强县余家坡;

  2.2、工程规模:余家坡片区背街小巷埋设雨水收集管网6公里,主要内容包含A段(安置区)、B段(汽车站)、C段(金凯悦)、D段(文旅局)等雨、污水管网、检查井、18cm道路恢复等工程。

  2.3、项目投资总额:8963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0212771.98元);

  2.4、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2.5、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宁强县余家坡排洪沟涵及管网建设项目(二期)施工一标段;标段编号:E6107263541fpgb2bmbr001 ;标段类型: 施工;

  标段名称:宁强县余家坡排洪沟涵及管网建设项目(二期)施工二标段;标段编号:E6107263541fpgb2bmbr002;标段类型: 施工;

  标段名称:宁强县余家坡排洪沟涵及管网建设项目(二期)施工三标段;标段编号:E6107263541fpgb2bmbr003;标段类型: 施工;

  标段名称:宁强县余家坡排洪沟涵及管网建设项目(二期)施工四标段;标段编号: E6107263541fpgb2bmbr004 ;标段类型: 施工;

  标段名称:宁强县余家坡排洪沟涵及管网建设项目(二期)监理标段;标段编号: E6107263541fpgb2bmbr005;标段类型: 监理;

  2.6、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宁强县余家坡排洪沟涵及管网建设项目(二期)施工一标段:A区安置区巷道新建雨水管网DN300~DN600,新建污水管网DN200~DN400,PVC-U接户管,污水检查井,雨水检查井,单篦雨水口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名称:宁强县余家坡排洪沟涵及管网建设项目(二期)施工二标段:B区汽车站巷道新建雨水管网DN300~DN600,新建污水管网DN200~DN400,PVC-U接户管,污水检查井,雨水检查井,单篦雨水口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名称:宁强县余家坡排洪沟涵及管网建设项目(二期)施工三标段:C区金凯悦酒店对面巷道新建雨水管网DN300~DN800,新建污水管网DN200~DN400 ,PVC-U接户管,污水检查井,雨水检查井,单篦雨水口,拆除新建砖砌围墙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名称:宁强县余家坡排洪沟涵及管网建设项目(二期)施工四标段:D区文旅局巷道新建雨水管网DN300~DN600,新建污水管网DN200~DN400,PVC-U接户管,污水检查井,雨水检查井,单篦雨水口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名称:宁强县余家坡排洪沟涵及管网建设项目(二期)监理标段:宁强县余家坡排洪沟涵及管网建设项目(二期)施工全过程监理,包含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的实施、交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内容。

  2.7、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标段名称:宁强县余家坡排洪沟涵及管网建设项目(二期)施工一至四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标段名称:宁强县余家坡排洪沟涵及管网建设项目(二期)监理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需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的项目总监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监项目。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

  3.4、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企业库、人员库可查询;

  3.5、信誉要求:

  3.5.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惩戒对象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5.2、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3、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未被列为限制其参与投标的诚信不良行为人;

  3.5.4、申请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6、施工标段申请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数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4年10月09日00时00分起至2024年10月14日00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10月22日09时30分 ,地点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申请文件(.sxys格式)。

  6.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指定要求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文件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参加资格预审后,投标期间,申请人不得随意更换已填报项目经理(建造师/总监);

  8.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总监)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8.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8.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规定使用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版(.sxys格式),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

  8.5、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问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受理:

  1、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2)具体的事项及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2、提出异议应当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事实依据;(1)相关证明材料;(2)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异议送达地点:汉中市汉台区西一环路蓝天御苑小区商铺二层门面房南侧;联系人:温丽妮、王丽;电话:0916-8897702。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汉源街道办河滨路地址:汉中市汉台区西一环路蓝天御苑小区商铺二层门面房南侧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人:温丽妮、王丽

  电话:0916-4228181电话:0916-8897702

  邮编:邮编: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账号:725121018260013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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