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建设行业信息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招标投标>>政策法规>>

关于在中标公示中增加中标候选人和废标企业的说明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重要环节信息公开公示的通知》(冀建市〔2015〕3号)的通知要求,中标公示功能已进行了升级,增加了第2、3中标候选人、被判为废标的投标人、废标原因及依据等信息。第1中标候选人仍从“开评定标”自动读取,其余信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手工输入,经管理人员审核通过后,随中标公示一同发出。

 

(责编:梦)




品牌推荐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