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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东道路市政配套工程三期1标段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铁东道路市政配套工程三期 已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津开审批(2025)16084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 建设资金为11205万元, 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11205万元, 出资比例为财政投资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1项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高铁东道路市政配套工程三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配套能源管线工程等。

  2.2 工程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商务区新华路(金海道-通宁街)、汇通道(新华路-融忠南路)及金临道(新华路-融忠南路)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高铁东道路市政配套工程三期设计 招标范围: 项目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商务区新华路(金海道-通宁街)、汇通道(新华路-融忠南路)及金临道(新华路-融忠南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配套能源管线工程等。中标单位需完成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验收等,本标段投资额110.83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6年04月01日 至 2026年04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不可由道路工程专业负责人兼任。应为本单位职工,需提供任命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并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注:近3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是指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的当月或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算起。社保缴费证明应由社保部门开具或从社保官方网站打印。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02月10日08时30分00秒至2026年02月15日16时00分00秒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03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

  招标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陆畅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宝信大厦402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人:张斌

  电话:18920687763

  传真:022-25202823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涛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兰苑路2号(贰号)1号楼-207

  邮政编码:300000

  项目负责人:彭建芳

  电话:15620121936

  传真:/日期:2026年02月10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张斌

  电话:18920687763

  传真:022-25202823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宝信大厦402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 陈功

  电话: 25208743

  传真: 25208700

  电子邮箱: jkqjgzx@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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