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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姜堰区县道日常养护项目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姜堰区县道日常养护项目施工项目已由泰州市姜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泰姜发改投[2024]1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州市姜堰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州市姜堰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025年姜堰区县道日常养护项目工作内容包括:道路日常巡查、保洁及病害处理、绿化养护、桥梁日常巡查、交通安全设施巡查、维护等,以及相关内业资料整理。总投资约1022万元。

  2.2标段划分,设2个合同段:2025XDRCYH-SG标:路面、桥梁日常养护和维修等,总投资约900万元;2025XDRCYH-JA标:标志、标线、护栏等交安设施日常养护和维修等,总投资约120万元;

  2.3合同期限:12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要求:2025XDRCYH-SG标: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2025XDRCYH-JA标: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业绩要求:2025XDRCYH-SG标: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自动生成报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年、月)”所列时间或“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依据),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的公路工程的小修保养或日常养护项目的施工,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2025XDRCYH-JA标: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自动生成报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年、月)”所列时间或“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依据),承担过公路工程交安设施养护项目的施工,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5)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025XDRCYH-SG标:2020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的公路工程的小修保养或日常养护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含副职)或技术负责人,且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的报表或“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依据);

  2025XDRCYH-JA标:2020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公路工程的交安设施养护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含副职)或技术负责人,且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的报表或“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依据);

  (6)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交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的报表或“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依据);

  (7)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的报表或“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依据);

  (8)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9)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

  (10)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1.4.4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提出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否则,其投标 均无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接收的文件也不予参加审查)。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泰州市姜堰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人地址:姜堰区上海路88号

  招标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23-88115607

  招标代理:江苏捷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姜堰区长江西路蓝岳相府47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13815938910、0523-88220281

  电子邮箱:123171048@qq.com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若某一标段报名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对该标段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报名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电子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20日15:00时)前准备好CA数字证书及电脑设备,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5年1月  20日16:00时)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对第二信封进行解密,系统根据通过第一信封投标人情况自行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2本次招标采用网上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10:00至2025年1月6日23:59。

  具体程序为:

  (1)投标人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2)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3)根据规定,“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第三十四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建立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第三十五条规定“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中记录的信用信息,以及其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的信用信息,作为对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在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投标评标阶段进行评审的依据。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中未载明的,和其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未公布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传真电话,以便联系。

  8.3网上成功预约后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交纳相应投标工具费用,未交纳投标工具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8.4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电子签章”。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8.5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CA锁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在招投标文件管理中的查看补遗文件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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