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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会堂中心配电室等系统设备更新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会堂中心配电室等系统设备更新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2024】5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建设资金来自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对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暖通系统及相关建筑装饰进行更新,对因更换设备造成破损的部位进行修复,对因更换电缆造成的室外路面破损进行修复。本项目最大单跨跨度约59米。

  2.1.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自强路127号。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2.3工期: 总工期12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②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 河北会堂中心配电室等系统设备更新项目工程总承包。

  ①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批复的内容及实现功能需要的全部设计内容及现场服务等。

  ②施工: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建设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企业资质要求: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信誉要求: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异常经营名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的各方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原则上为承担施工承包的投标人

  (7)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8)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9)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监督单位: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特别提醒: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20210701》、《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房建】(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7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电话:0311-88033772。6、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联系人(招标人):李建立、彭兰,电话:0311-87025931-3005、0311-88600623;联系人(代理机构): 刘冰,联系电话:18633932992 。  7、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1日09:00至2024年5月31日9:59,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补遗、澄清及相关文件。招标人认为自补遗、澄清等相关文件在电子平台发布之时,各投标人即已收悉。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补遗、澄清等相关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补遗、澄清等相关文件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3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石家庄市自强路127号、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7号

  联 系 人:李建立、彭兰

  电    话:0311-87025931-3005、0311-8860062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 系 人:刘冰

  电    话:0311-83086883、18633932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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