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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招标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自贡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自发改发〔2023〕135号、自发改发〔2024〕4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自发改发〔2023〕135号、自发改发〔2024〕4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成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自贡市贡井区

  2.2建设规模及内容:修缮改造大公井遗址等历史建筑18000平方米;修复中桥堰闸及码头、古盐道、井架群落等盐文化历史遗址遗迹约12500平方米;新建非遗工坊和公益性利用展演剧场约3000平方米;配套改造建设道路、停车场、文化实践场地、旅游公厕等附属设施约15000平方米;铺设雨污、电力、燃气、消防、电信等微型综合管廊约700米。

  2.3招标范围:建设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初步勘察,方案设计及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与之有关的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相关审批、报批、审查等工作的协调、配合和后续服务等)。

  2.4质量目标:勘察:符合国家现行勘察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勘察成果报告达到现行国家规范要求。

  设计: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和要求。

  2.5计划工期: 45日历天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勘察: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国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文物保发〔2021〕30 号)核定的有效资质证书或未重新核定换发资质证书但已在2022-2023 年度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年检结果核定通过的资质证书)。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家;(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须以牵头人名义投标,牵头人应由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4)牵头人全权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和签署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5月11日 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进入《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login.sccin.com/?zigong)工程建设投标系统入口,凭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5月31日 10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四川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自贡市自流井区中华路1号

  邮    编: 643030

  联 系 人: 杜老师

  电    话: 0813-230698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成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 1537 号 3 栋 9 层 9 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 028-8776425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05月09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11-510300-04-01-58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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