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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海堤新建闸拆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响水县海堤新建闸拆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响水县海堤新建闸拆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4】1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补助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补助70%、地方配套30%,招标人(项目法人)为响水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下辛村。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本工程涉及主要工程有原址拆建新建闸,闸孔总净宽12(3+6+3)米,设计最大过闸流量121立方米每秒,土方开挖1.53万m3,土方回填2.05万m3,砌石及垫层1597m3,搅拌桩1310m3,?80cm钻孔灌注桩3540m,钢筋409t,启闭机房72.96㎡,桥头堡543㎡等,项目总投资约2190.64万元。

  工程等级:三级,中型工程。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及附属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约15个月。工程计划于2024年4月下旬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4年12月底前具备通水验收条件,2025年5月底前完成全部合同内容,7月底前工程须通过完工验收。

  2.5工程质量等级:执行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2021年3月1日以来,以验收时间为准)有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含水闸或泵站)施工业绩,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完)工验收证明(须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三者缺一不可。上述证明材料须能体现业绩金额等关键评审因素,如不能体现,可补充提供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同一工程业绩的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5)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以一级建造师参与投标的,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技术负责人要求: 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中标后需要提供所有人员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

  (9)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10)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3年内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②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③投标人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8日9时00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 项目经理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 技术负责人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施工设备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1.其他要求/

  12.社会保险/

  13.联合体/

  14.分包人资格/

  15.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16.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C=60%×A+40%×B

  其中:C—评标基准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A—最高投标限价;

  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5<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10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10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若干最高价和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B按最高投标限价的85%计算。】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1869.206251万元(含预留金),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60分,施工组织设计:35分,项目管理机构:3分,业绩:2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

  一投 标 报 价60

  1投标总价601)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60分;

  2)在评标基准价基础上,每高一个百分点,在60分的基础上扣0.5分,扣完为止;

  3)在评标基准价基础上的,每低一个百分点,在60分的基础上扣0.3分,扣完为止;

  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二施工组织设计35

  扣分幅度1)符合评分标准的,不扣分;

  2)有缺陷或内容较简单的,扣0.1分至分值的30%;

  3)有严重缺陷,或方案的重要内容不可行,扣分值的31%至50%。

  4)无描述不得分。

  1工场布置2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方案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描述不得分。

  2施工围堰及降排水2施工围堰、降排水方案与技术措施可行,安全有保障得2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描述不得分。

  3土方开挖与回填2土方开挖与回填方案与技术措施可行,安全有保障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描述不得分。

  4地基基础及防渗工程2地基基础及防渗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质量有保障得2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描述不得分。

  5混凝土工程3①砼原材料采购、保管,检验试验方案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描述不得分。

  ②现浇砼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现浇砼强度及外观质量有保证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描述不得分。

  ③预制砼质量有保证,安装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描述不得分。

  6砌体工程2砌体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可行,质量和安全有保障得2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描述不得分。

  7道路工程2道路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可行,质量和安全有保障得2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描述不得分。

  8拆除工程2老闸及交通桥拆除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可行,质量和安全有保障得2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描述不得分。

  9房屋工程3房屋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可行,质量和安全有保障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描述不得分。

  10水土保持工程2水土保持工程(含施工期水保工程)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得2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表述不得分。

  11电气与自动化设备采购及安装2电气与自动化设备采购与安装方案措施合理、质量有保证得2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描述不得分。

  12金属结构采购及安装2闸门和启闭机设备采购与安装方案措施合理可行、质量有保证得2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描述不得分。

  13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2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全面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描述不得分。

  14工程度汛及超标准洪水防御措施3工程度汛措施内容全面得1.5分,有缺陷扣0.1~0.75分;超标准洪水防御措施内容全面得1.5分,有缺陷扣0.1~0.75分;无描述不得分。

  15安全生产标准化在本工程实施(运用)计划1安全生产标准化在本工程中实施(运用)计划合理可行的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描述不得分。

  16环境保护措施1环境保护、扬尘控制方案和措施满足要求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描述不得分。

  17进度计划与措施1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描述不得分。

  18资源配置计划1设备配备、劳动力配备、资金保障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方案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描述不得分。

  三项目管理机构3

  1管理人员配备3(1)拟任项目经理近3年(自2021年3月1日以来,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体水工建筑物8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业绩(水闸或泵站)的得1分。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完)工验收证明(须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上述证明材料须能体现业绩金额、时间等关键评审因素,如不能体现,可补充提供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配备齐全得2分,否则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

  四投标人业绩2

  投标人近3年(自2021年3月1日以来,以验收时间为准)有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含水闸或泵站)施工业绩,有1项得1分,最高得2分。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完)工验收证明(须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上述证明材料须能体现业绩金额、时间等关键评审因素,如不能体现,可补充提供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备注: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若提供的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为同一业绩,以项目经理业绩赋分。

  其他内容

  无。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响水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双园路441号

  联 系 人: 周科伟

  联系电话: 18094332309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芦席营68号南汽商务大厦7层

  联 系 人:许士州

  电 话:18652986060

  开 户 行:招商银行鼓楼支行

  帐 号:2530810626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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