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建设行业信息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招标投标>>招标公告>>

2024年度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材料采购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24年度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材料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泰安泰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J-SHGC-240305-01-01/02/03

  2.2项目地点:山东省泰安市市区及周边区域;

  2.3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内容为2024年度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所需材料的供货、保修等,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2.4交货期: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按订单数量15天内供货完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2024年度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材料(镀锌管)采购项目;

  第二标段:2024年度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材料(铜件、自闭阀)采购项目;

  第三标段:2024年度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材料(辅材)采购项目;

  2.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304万元,其中第一标段控制价:128万元;第二标段控制价:71万元;第三标段控制价:105万元。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上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

  4.1公告时间:自2024年3月6日起至2024年3月12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4.3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

  4.4请各投标企业(投标单位)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4.5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精细化服务针对不同的交易主体下载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3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泰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地 址:东岳大街245号

  联 系 人:张经理

  联系方式:0538-6272166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擂鼓石大街1号中天大厦三楼

  联系人:陈绪静

  电话:0538-6237708

  8.异议受理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单位)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投标单位)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0538-8229093

  (4)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陈绪静 联系电话:0538-6237708




品牌推荐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