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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淮安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产城融合暨高质量发展项目水系整治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 时间:2023-12-22 11:47
- 来源:建设行业信息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淮安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产城融合暨高质量发展项目水系整治工程监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盱眙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盱审批备〔2022〕48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 江苏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江苏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合邦筑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系整治工程监理(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1)河湖整治工程:新开或改道河道7条,即泗洲河、民田河、龙南河、南焦河(除朱雀湖东路~明泉东路段)、田园河、宁淮河以及人民河,共计约7.5Km;整治湖泊4座,即龙栖湖、明湖、迎客湖、南山湖;拓浚现状排水沟约1.3Km。2)引活水工程:新建HDPE管(De560)约3Km;新建节制闸3座;新建溢流堰9座;φ1.5m顶管4处。3)农田灌溉工程:新建提水泵站1座;新建 HDPE管(De450)约0.41Km。具体以施工图批复工程内容及规模为准;
2.3 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和重要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包含该项目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的全过程监理。
2.4 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共1490天(包括施工阶段服务期760天和缺陷责任阶段服务期730天共两个阶段)。
2.5 质量目标:符合监理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链接诚信库】;
(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2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四方缺一不可),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链接诚信库】;
(3)财务要求:/。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同时具备水利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018年12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担任过水利水电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或水利水电工程副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四方缺一不可),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发包人签字并盖章)。链接诚信库】;投标人拟任的项目总监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②项目总监在投标时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总监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目前仍有增补或续建工程的)。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己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f)符合《淮安市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淮水基〔2018〕27号)第十条“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县)区级行政区域内最多可在两个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项目上任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备注:拟任项目总监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总监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总监视为有在建工程。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7)信用等级要求:/。
(8)其他要求:
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④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总监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总监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提供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有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退休证书,项目总监相关资料链接诚信库,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链接诚信库,委托代理人相关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拟投标单位于 2023年12月19日至2023 年12月26日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零元整。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诚信库、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诚信库申报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操作手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水利工程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 16 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孙女士,电话:4000511606。投标单位CA证书激活地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人及技术支持:陈先生,电话:0517-8099605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1月10日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
5.2 逾期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5.3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证书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总监理工程师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7.其他主要人员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8.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9.信用等级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10.其他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1.联合体投保人不接受联合体
12.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规定
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最终结算审定价中的建安工程费(含措施费)与设备采购费用之和的1.8%,即198.92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 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评分因素
(偏差率)评分标准
2.2.4(1)资信业绩评
分标准
(28 分)人力资源专业配置(12分)(1)专职本工程监理工作的水利工程施工、环境保护、金属结构、造价、水土保持、安全等专业配置合理,人力资源数量能够满足监理工作需要,专业齐全,每人最多认可2个专业,本项最高得12分;每少一个专业扣2分,最低得0分。
(2)提供配备人员对应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除造价、安全专业外),另造价为一级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证书;安全专业人员应当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证书。
涉及到的相关人员必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及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
年龄结构(2分)24周岁以下和60周岁以上的监理人员不超过2人得2分,每超过1人扣1分,最高扣2分。
职称(4分)监理人员(总监除外)具有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每有1人得0.5分;监理人员(总监除外)具有水利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每有1人得1分,最高得4分;
(上述人员必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职称证书才能计分。)
企业业绩(6分)2018年12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单项水利工程监理合同额≥100万元的或所监理项目投资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监理项目以费率招标的,其监理合同价计算基数为所监理项目的各分项工程建筑安装、设备采购中标合同价之和),有1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 章的验收证);(1-3项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若企业业绩与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为同一业绩,企业业绩不计分。
总监业绩(4分)拟任总监理工程师2018年12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 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水利工程监理合同额≥100万元的或所监理项目投资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监理项目以费率招标的,其监理合同价计算基 数为所监理项目的各分项工程建筑安装、设备采购中 标合同价之和)的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有一项得4分;担任副总监理工程师的,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4分。本项最多得4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 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 证) ;(1-3项缺一不可) ;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若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与企业业绩为同一业绩,仅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计分。
2.2.4(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
(56分)监理工程概况(2分)工程概况内容描述完整,齐全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3 分)监理范围、监理内容完整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3 分)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明确且切实可行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监理机构设置、岗位职责(3分)监理机构设置合理、 岗位职责分工明确且合理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3 分)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措施等内容规划合理,并应具有可操作性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3分)检测试验计划明确并合理,办公、检测设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质量控制(3 分)质量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得力;关键部位考虑旁站;监理单位内部有完善的监理工作质量奖惩制度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进度控制(3 分)进度控制内容齐全;能根据工程和当地施工水平、气候等特点,提出合理的进度计划和进度控制措施;能运用技术、经济手段实现控制目标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投资控制(5分)投资控制内容齐全;能针对项目特点、资金运用提出合理的造价控制措施;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合理;能运用相关手段实现造价控制目标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安全控制(5分)安全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得力;监理单位内部有完善的监理工作安全奖惩制度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水保及环保(5 分)水保、环保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得力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3分)包括承包商违约的处理及日常合同的管理,配合业主办理申报手续和专项验收手续措施,合理可行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5分)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5 分)技术关键、重点、难点分析准确的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对本工程监理的合理化建议(5分)针对本工程监理提出合理的实施意见、控制措施的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2.4(3)企业管理(6分)企业管理
(6分)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认证证书原件得2分,最高得6分。注: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2.2.4(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0分)投标报价报价得分计算办法:本监理工程招标控制价为最终结算审定价中的建安工程费(含措施费)与设备采购费用之和的1.8%。投标报价等于招标控制价的得基本分5分,与招标控制价相比每下降1%加1分,投标报价为最终结算审定价中的建安工程费(含措施费)与设备采购费用之和的1.71%时得满分10分,不足部分按内插法计算。
8.其他内容
8.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
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淮安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盱眙县宁淮产业园
联系人:郜工
联系电话:17788393344
招标代理机构:苏合邦筑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珍珠南路2号23幢1单元1601室
联系人:吕工
电话:18761897624
友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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