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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吴县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孙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孙发改【2022】267号、孙发改【2023】9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匹配,招标人为孙吴县垃圾处理场服务站。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孙吴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孙吴县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孙吴县垃圾处理场北侧

  2.3建设规模: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总面积为5450.94平方米,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为100吨/日,配置2×50t/d机械炉排炉及对应配套系统(包括烟气净化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以及其它附属配套设施、新建道路硬化面积290平方米,停车场硬化面积500平方米及绿化3786.56平方米等,具体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预计服务期2年)

  2.5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

  2.6.1项目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合同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 、投资管理、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竣工结算管理、竣工验收管理、竣工移交管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项目保修管理、项目后评价(绩效)等服务。

  2.6.2工程造价咨询: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施工图预算(或招标控制价等)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等,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相关计价依据,对计算工程量、套相应的清单编号、材料设备询价、计算综合单价和总价、计算费用规费税金等进行审查复核,必要时现场勘查,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出具施工图预算(或招标控制价等)及审核报告等相应造价成果文件及其与本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服务;

  2.6.3工程监理: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

  2.6.4全过程造价控制: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预付款支付:按施工合同和进度核定预付款;工程计量支付: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已完工作量月报表,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工程变更:协助委托方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工程索赔:承发包双方提出工程索赔时,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意见;偏差调整: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工程用款计划书及实际情况进行投资偏差分析和投资计划调整建议书;并按进度出具相应的造价成果文件等。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4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工程监理: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工程造价咨询: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3项目管理:投标人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各专业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3.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以下专业负责人;

  3.3.2造价专业负责人:依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令)规定,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3.3.3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

  3.3.4监理专业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施工过程中监理负责人、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及安全监理工程师需全过程在施工现场。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必须符合《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满足最低配备标准。

  3.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出具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截图或网页打印并盖章),网址: http://wenshu.court.gov.cn/;如有行贿记录,投标无效。

  3.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进行信用查询(截图或网页打印并盖章),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将被拒绝。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资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08月21日09时00分至2023年08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前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1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3日09时00分

  5.4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5.5开标地点: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开标)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孙吴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 系 人:张主任

  电  话:0456-8427041

  招 标 人:孙吴县垃圾处理场服务站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456-8422009

  代理机构:黑龙江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7745140662

  地  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闽江路233号19层B号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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