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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秦岭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1.招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强县秦岭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已由汉中市自然资源局以汉市自然资函【2023】30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宁强县自然资源局,代理机构为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强县境内;

  2.2 工程规模:东皇沟、联合铅锌矿恢复治理,中坝采石场恢复治理等。(具体内容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项目概算总额:7016800.00元(其中建安费:5744400.00元);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宁强县秦岭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施工标段;标段编号:E6107013541usynigp5u001;标段类型: 施工;

  标段名称:宁强县秦岭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监理标段;标段编号:E6107013541usynigp5u002;标段类型: 监理 ;

  2.6 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宁强县秦岭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具体内容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监理标段:宁强县秦岭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建设期施工监理。

  2.7 其他: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施工甲级资质,近年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地质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负责其他在建项目(出具项目经理的无在建承诺书)。

  监理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近年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未负责其他在建项目(出具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无在建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

  4.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00时00分,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www.sxggzyjy.cn)进行投标确认。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请于 2023年8月11日00时 00 分至 2023年8月16日 00时 00 分止,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现场递交。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9月1日10时00分 。

  6.3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文件为SXT格式,必须使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纸质文件现场递交地点为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安全自负。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强县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汉源街道办羌州北路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西路中航尚街东门7号楼附3层

  邮编:邮编:

  联系人:冯科长联系人:温丽妮

  电话:0916-4221953电话:0916-8897702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账号:725121018260013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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