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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集中网点用房及配套用房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时间:2023-08-04 09:39
- 来源:建设行业信息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建集中网点用房及配套用房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常熟市行政审批局以常行审投备【2023】914号(原备案证号常行审投备【2023】688号作废)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虞山镇城乡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
常熟市虞山镇城乡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建集中网点用房及配套用房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市常福街道。
2.1.2工程规模:监理范围内总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受监工程总造价约6350万元。
2.1.3监理合同估算价:125.71万元
2.1.4监理服务期:3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15日
2.1.5其他:/
2.2本工程招标范围如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1)拟承接本工程的总监无在监工程,或者虽有在监工程,但已签合同不满3只。
(2)拟承接本工程的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8其它要求:
本工程申请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8月4日08时30分至2023年8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入口)-常熟市(http://218.4.45.172:8086/dlrk/019003/019003002/changshu.html);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2023年8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R否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一般说明
8.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8.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8.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8.4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CA:0512-52822187
9.其他说明
9.1本工程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度调整系数为0.85;高程调整系数为1.0。
9.2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3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10.备注
本次招标为新建集中网点用房及配套用房项目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监理范围内总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最大单跨小于12米,地上4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不超24米。监理范围内工程造价约6350万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熟市虞山镇城乡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常熟市联丰路58号
联系人:林志刚
电话:0512-52841139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熟市黄河路22号
联 系 人:袁聪
电 话:0512-52221553
12.友情提示
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请各申请人到下载中心下载《常熟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http://218.4.45.172:8086/cssfzx/032004/csCity_moreinfo.html。
13.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11日
友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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