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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南部城区供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晋州市南部城区供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以 晋行审招标核【2022】05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晋州市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付,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晋州市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晋州市南部城区供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 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南部城区内供水管网,主管道长度为22173m,管径为DN200-DN500,预留接户管长度6946m,管径为DN150-DN400。管道总长度为 29119m。配套建设阀门井、消防栓及路面恢复等附属工程,主要涉及东西向道路工业路、紫北路、紫城路、紫安路、南绕城,南北向道路顾紫街、铺心街、孙町街、庞赵街、忆征街、新华街、业之源街、兴华街、和平街,共计14 条路。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保修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已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资质要求的提供市政公用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4)拟派项目其他主要人员:需满足冀建市(2011)552 附件人员配备标准;

  (5)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首先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选择项目,点击“下载文件”按钮,完成关注项目,然后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招标通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

  特别提示:(1)参加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20210701》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按照最新“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 PDF 格式投标文件,否则将影响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发布。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等问题而造成无效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文件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5.2 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8月03日至2023年08月09日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8月2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使用单位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电子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本项目投标人必须通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评标过程,及时回复专家的质疑。专家通过评标系统辅助功能的“澄清质疑”发出质疑,投标人通过平台交易系统的“澄清答疑”进行回复。投标人在评委专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答疑,否则后果自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招标通”操作手册,“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6.3  本项目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再到开标地点(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投标。投标文件均需投标人自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应自行准备电脑、网络等解密条件,未在规定的解密截止时间内完成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通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州市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博源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晋州市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金嘉园商业B区

  联系人:刘玉涛              联系人:张宏

  电话:0311-84310373           电话: 0311-83827678

  特别提示:

  ①未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在“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免费注册。

  ②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河北CA办理:登录河北CA官网(http://www.hebca.com)进行咨询办理。

  ③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17、涉黑涉恶还包含以下7个方面(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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