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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津园区居民生活供水保障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冀津园区居民生活供水保障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涉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冀津园区居民生活供水保障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涉行审投字〔2023〕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涉县水库投资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债券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涉县水库投资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 涉县水库投资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邯郸市新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下取水工程、水厂工程和原水/清水输水管道工程。在台北村北部新建地下水源井6口,5用1备,井深约650m,单井出水量约100m3/h;新建水源井至水厂清水池原水输水管道0.4km,管径DN125-DN400,采用涂塑复合钢管;新建水厂一座,设计规模1.2万m3/d,水厂内建设有清水池、加氯间、变配电室、综合楼和门卫等建构筑物;地下水经消毒后,通过 2.64km 清水输水管道重力输送至24#泵站蓄水池,清水输水管道采用 DN600 涂塑复合钢管;涉县经济开发区居民生活用水通过在 24#泵站附近加压泵房加压供给,预留管径DN200的清水管线 7.32km,采用涂塑复合钢管。本项目拟分为三个标段,分别为: 冀津园区居民生活供水保障项目施工一标段水源井工程,主要内容:在台北村北部新建地下水源井6口,5用1备,井深约650m,单井出水量约100m3/h。 冀津园区居民生活供水保障项目施工二标段水厂工程,主要内容:新建水源井至水厂清水池原水输水管道0.4km,管径DN125-DN400,采用涂塑复合钢管;新建水厂一座,设计规模1.2万m3/d,水厂内建设有清水池、加氯间、变配电室、综合楼和门卫等建构筑物。 冀津园区居民生活供水保障项目施工三标段输水工程,主要内容:地下水经消毒后,通过 2.64km 清水输水管道重力输送至24#泵站蓄水池,清水输水管道采用 DN600 涂塑复合钢管;涉县经济开发区居民生活用水通过在 24#泵站附近加压泵房加压供给,预留管径DN200的清水管线 7.32km,采用涂塑复合钢管。 2.1.1资金来源:政府债券。 2.1.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1.3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相关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以及相应计划工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一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钻井甲级等级证书,并具有有效的钻井安全施工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行业协会颁发的钻探工程专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二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三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投标单位可以对本项目中的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同一投标单位只允许中一个标段(以开标顺序为准),如上一标段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下一标段则无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但是具有参评权。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2023-07-27 09:00 至 2023-08-02 17:0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8-16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涉县水库投资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邯郸市新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涉县龙山大街566号行政综合办公楼北八楼821室地址:涉县西岗市场院内北侧二楼

  邮政编码:056400邮政编码:056400

  联系人:魏海潮联系人:申伟伟

  电话:0310-3897973电话:0310-3856505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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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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