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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阳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阳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设计已由饶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饶行审审批[2022]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饶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饶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饶阳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设计 2.建设地点:饶阳县平安西路63号。 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占地10125.91平方米(约合15.19亩),总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新建一栋5F综合实训楼(部分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部分按照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标准进行建设),一栋1F/-1F设备房及门卫,购置10个工种的实训设备,并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强电、弱电以及室外场地硬化、绿化等公用工程。 4.设计期限:签订合同后25日内完成。 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设计验收规范和标准。

  2.2招标范围:饶阳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设计,设计服务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设计范围:包括建筑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装修、装配式建筑设计、被动式建筑设计,不包括智能化设计等其他专项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 tchina.gov.cn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其他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07 09:00至2023-07-1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28 15: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饶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云飞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饶阳县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新华西路365号泰一尚城1栋2011室

  邮编:053900邮编:053000

  联系人:王寅猛联系人:王国婷

  电话:0318-7238038电话:0318-2082011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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