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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路(邢州大道至河盛北大街)道路建设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西路(邢州大道至河盛北大街)道路建设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邢东新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邢东新批投资〔2023〕45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邢东新区综合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邢东新区综合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河西路(邢州大道至河盛北大街)道路建设工程位于邢台市邢东新区,南起河盛北大街(桩号0+000),北至邢州大道(桩号0+755.992),全长755.992m。(2)建设规模:项目地点位于邢东新区河西路,邢州大道至河盛北大街。道路设计全长755.992米,规划道路红线宽45米,绿线宽85米。主要为新建道路、排水、照明、绿化及交通设施等。断面型式为机动车道21米,人行道各宽4.5米,非机动车道各宽4.5米,机非分隔带各宽3米。新建雨水管道两道、污水管道两道;双侧布置路灯及设置交通设施、绿化工程等。(3)计划工期:设计周期为:1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4)质量标准:设计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满足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5)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工程设计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施工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资格;

  3.1.3信誉要求:投标企业被列入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将被限制或者禁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以开标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 1)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存在不良记录且无明确处罚结果,则在评标结果总分中核减5分);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3)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3.1.4财务要求:财务要求:2021年或2022年或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电子彩色扫描件(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二家(含二家);3.2.2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符合上述要求的施工单位;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设计、施工总负责,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收本工程款的支付。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2.3 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事业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3.2.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2.6 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4-21 00:00 至 2023-04-26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5-16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东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邢东新区综合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钰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襄都区振兴一路邢台市规划展馆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燕云台云锦添商务楼40栋406室

  邮编:/邮编:/

  联系人:马志斌联系人:杨美琦

  电话:0319-3880525电话:0319-3893186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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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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