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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县干线公路路域提升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宁县干线公路路域提升工程已由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03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肃宁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肃宁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肃宁县干线公路路域提升工程二标段 建设地点:肃宁县 建设规模:肃临路北段亮化工程 计划工期:18个月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行业合格标准及招标人的实际需求 安全目标:工伤频率小于2‰,无人身死亡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率0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2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04 09:00至2023-04-1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4-2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肃宁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肃宁县泽城路地址:18103311233

  邮编:/邮编:061001

  联系人:樊春艳联系人:杨经理

  电话:0317-5032991电话:18031717957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hbdc741852@163.com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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