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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棵棚改配套道路工程(规划东西街1东侧污水工程)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棵棚改配套道路工程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住建发〔2022〕275号批复通过,招标人为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统筹投入,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规划东西街1东侧污水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棵棚改配套道路工程(规划东西街1东侧污水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规划东西街1东侧和东棵街两条道路下的污水管线及检查井等附属设施。其中,规划东西街1管线起点为铁路保护涵东侧,终点为东棵街,管线长度278m,管径DN500,管材为聚乙烯缠绕壁结构管,附属混凝土φ1250检查井8座,东棵街(新建路外污水)管线起点为规划东西街1,终点为先锋路,管线长度为194m,管径DN500-600,管材为聚乙烯缠绕壁结构管,附属混凝土φ1250检查井7座(加固处理),还包括开挖、临时覆盖及恢复路面780平方米。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2月0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3月12日,计划总工期:32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完成包括排水等工程施工图及清单所有内容,并完成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质保期内所有工作。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873,920.9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合法名称、组织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已注册到本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的社保记录,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以便于进行核实,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负责人不得为离退休人员),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3年01月12日21时00分至2023年01月18日2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免费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0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于开标时间后30分内(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全套投标文件电子版PDF格式、工程量清单电子报价文件(按最新版投标工具制作)、投标人代表的姓名及联系电话,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wenjunxmgl@163.com。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1日09时30分。

  6.2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www.hljggzyjyw.org.cn/BidOpening),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3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

  其他事项:

  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2.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其中招标工程量清单格式后缀名为hljzbx版本。制作出投标工程量清单后缀名为hljtbx版本;

  3.电子投标工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其它

  10.1 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投标截止前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无参与围标串标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10.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10.3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被“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通报且未完成整改的欠薪企业参与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公布的数据为准);

  10.4 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规定,105 家企业(含外埠企业64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清出哈尔滨市建筑市场;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两起串通投标案件的公告》(第 1486 号)被限制投标;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10.5 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jzsc.mohurd.gov.cn/home、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http://112.103.231.221:8095/cmspsp/indexAction_queryHomeData.action查询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0.6 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0.7 投标人必须承诺企业严格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 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10.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9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2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11.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 标 人: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5066号

  联 系 人:屈女士

  电 话:0451-81391071

  代理机构:黑龙江文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二街3043号哈尔滨松北(深圳龙岗)科技创新产业园8栋6楼601室

  联 系 人:范先生

  电 话:15045397631

  E-mail :wenjunxmgl@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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