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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电气货物

  项目编号:3212812112160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兴化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 已由 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同意兴化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发改审发[2021]32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兴化市城南污水处理厂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嘉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兴化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电气货物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兴化市垛田街道

  2.2 建设规模:扩容规模为 2万吨/日 ,采用瀑气沉砂池、改良A2/O生化池、二城池、高效沉淀池、V型滤池、接触消毒池等,出水排放采用一级 A标准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内容合同估算价(万元)计划工期

  3212812112160003-BK-005兴化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电气货物其他材料 电气货物600.0060天

  2.4 付款方式: 见下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资格;

  2.4 付款方式:设备验收、安装、试运行合格付款至合同价的70%,设备质保期三年、自出具试运行合格报告起计设备质保期,每满一年付合同价的10%直至第三年未付清所有合同款(无息)。

  1)全部设备安装完成、试运行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70%(扣除预留金);

  2)设备质保期内按设备正常运行率、报修响应率、维修及时率考核质保情况,其中设备第一年正常运行率要求达到95%、第二年正常运行率要求达到90%、第三年正常运行率要求达到85%,设备正常运行率相关数据联网入采购单位厂级自控系统内,并每月进行量化考核;报修响应率要求省内企业24小时内响应并到设备现场,要求外省企业48小时内响应并到设备现场;维修及时率要求小维修到场后3日内完成维修,大维修7日内完成维修或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并获得采购方认可的维修方案。

  质保期第一年设备正常运行率达95%以上的计100分,每低1%扣1分;报修响应率、维修及时率每出现一次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评分每扣分达到5分的,全部质保期则顺延一个月,以此类推,付款同步延期。

  质保期第二年设备正常运行率达90%以上的计100分,每低1%扣1分;报修响应率、维修及时率每出现一次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评分每扣分达到5分的,全部质保期则顺延一个月,以此类推,付款同步延期。

  质保期第三年设备正常运行率达85%以上的计100分,每低1%扣1分;报修响应率、维修及时率每出现一次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评分每扣分达到5分的,全部质保期则顺延一个月,以此类推,付款同步延期。

  3)质保期内设备供应单位对采购方的设备维修要求,响应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且未有效落实的,采购方有权使用质保金维修故障设备,供应单位无权提出异议。

  4)在付款时,承包人应首先确保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同时应充分考虑农忙、重要节假日等费用的支出,发包人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承包人不得因发包人延期支付进度款而停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其他要求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拾 万元整 (到账时间)必须在2022年 09 月 08

  日 9时 30分前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到位。

  (2)根据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未被限制投标的。未被兴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通报停止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的生产商和经销商。同一品牌生产商与经销商同时投标,只接受生产商。

  (4)投标人应自行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答疑、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开始,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投标人远程参加开标,无需亲临开标现场。

  (6)本项目由兴化市住建局履行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职能,监督电话:0523-80518905。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8 月 26 日 8 时 30 分 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 17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9 月 8 日 9 时 3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化市城南污水处理厂

  地 址:兴化市垛田镇工业园西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523-80530582

  代理机构:江苏嘉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兴化市英武丽都4号楼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5052832098/0523-83388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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