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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海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治理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海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治理工程,已由海林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审[2022]22号文件获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招标人为海林市新城区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及自筹资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海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海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治理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海林市现状污水处理厂北侧空地

  2.3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处理规模为1.0万m?/d污水处理厂1座;配套新建污水管线11386m,管径为DN800~DN1000mm。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6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提交设计成果。

  2.7最高投标限价:200万元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任务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提供近3个月(2022年5月—2022年7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等。如投标人所在地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查询未联网,投标人必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的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当地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不提供或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19 年-2021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资金实力,并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以实际成立年限为准。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19年8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2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19年8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2年08月15日17时00 分至2022年08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07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开标方式

  8.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8.2 开标时间为 2022年09月07日 09 时 00 分00秒(北京时间);

  8.3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楼(地址:牡丹江市东长安街 70 号)

  9.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海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453-8188181

  招标人:海林市新城区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海林市海林镇北平街999号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0453-7322893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五洲国际商贸博览城18号楼117门市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514592588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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