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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田县工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项目一期(北地块)EPC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玉田县工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项目一期(北地块)EPC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玉田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玉田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玉田县工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玉审批投资审字[2022] 67号)(项目代码2110-130229-89-01-397300)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玉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玉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玉田县工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项目一期(北地块)EPC工程2.2工程地点:河北玉田经济开发区(后湖产业园),湖兴西路和香小公路交叉口的西北侧2.3建设规模与内容:项目用地分为南、北两个地块,本次仅针对北地块进行招标。北地块用地面积为 273430平方米,北地块总计容面积为401246.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26876.79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326306.55平方米,其中厂房建筑面积为295173.96平方米,研发车间为13650.32平方米,展示车间为16986.1平方米,柴发变电为323.05平方米,污水处理为140平方米,2个门卫为33.1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570.24平方米,其中研发车间地下为522.64平方米,污水处理地下为47.6平方米;容积率1.47,基地面积114650.81平方米,建筑密度41.9%,绿化面积24609平方米,绿地率9%,道路及附属设施面积为134170平方米,机动停车位为987辆,非机动车位为8027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厂房、厂前区配套、配套附属用房;北地块设计建设1幢钢结构两层研发车间、1幢钢结构三层展示车间、28幢钢结构三层普通厂房及门卫、柴油发电机房、变电站、污水处理用房等配套用房。同时完成室外供水、排水工程、污水处理工程、供电工程、景观、道路工程、充电桩等配套设施。2.4计划工期:工期846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786日历天2.5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2.6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的 EPC 总承包工作,包括本工程的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3.4投标人业绩要求(含联合体):近三年内(2019 年 7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施工业绩指①以钢结构为主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总建筑面积不低于8万平方米;②钢结构专业施工项目单个合同在8万平方米以上;③钢结构专业施工单个合同工程总量1万吨以上;④钢结构专业施工单体跨度36米以上;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2、设计业绩指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新建或改建项目。①投标人如果独立投标,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以牵头人名义,所承揽的合同内容须同时包含设计、施工工作)或同时提供施工+设计业绩;②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所承揽的合同内容须包含设计工作)或设计业绩、施工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所承揽的合同内容须包含施工工作)或施工业绩。3.5主要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施工负责人,下同):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②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③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以上①③不能为同一人。 3.6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8-10 08:30 至 2022-08-16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8-3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玉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玉田振兴工程建设管理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玉田经济开发区地址:玉田县华阁小区D05号

  邮编:064100邮编:064100

  联系人:刘德永联系人:刘丽华、王晓晶

  电话:0315-5311208电话:0315-6187694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ytzx1999@126.com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玉田县支行

  帐号:/帐号:7270010400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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