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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西片区公交枢纽工程10kV正式电源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西片区公交枢纽工程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容西片区公交枢纽工程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1〕76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容西片区公交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1〕241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容西片区公交枢纽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1〕242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关于容西片区公交枢纽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1〕01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新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容西片区公交枢纽工程10kV正式电源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雄安新区容西片区RX01-01-06地块,东至容诗街、南至荣华路、西至安大线北延伸线、北至容华路。

  2.2本项目的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规模为组团型公交枢纽1处,项目主要包括公交停保场、首末站、停车场,配套办公、商业等。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公交枢纽业务楼1处,地上3层(局部4层),地下1层(含局部夹层),配套建设地块红线范围内的室外工程,包括道路广场、景观绿化、综合管网等工程。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164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5738.6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9601.7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136.89平方米。

  容西片区公交枢纽工程10KV正式电源工程自110KV段沙站出线至容西片区公交枢纽站变配电室,为场站照明、充电桩、消防等用电负荷提供电源。

  2.3本项目的工期要求:

  总工期3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8月17日,计划完工日期2022年9月17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4本项目招标范围:容西片区公交枢纽工程10kV正式电源工程施工,自110kV段沙站采用双路电源至容西片区公交枢纽站地下变配电室。包含(1)电缆敷设、电缆头制作安装、电缆抱箍及相应的调试、检测、试验、封堵等;(2)通信光缆敷设、光缆成端及相应的检测、调试、封堵等;(3)管廊内支架、防火隔板、光缆槽盒安装;(4)光缆子管敷设;(5)段沙站内计量CT和零序CT的更换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本项目的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③: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新版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新版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近5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独立完成的电力工程施工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且其对应的合同金额满足上述要求,视为该业绩满足要求)。

  注:上述所附业绩合同为PPP合同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或联合体施工合同或多专业施工合同等的,该合同中投标人独立施工范围内对应的工作内容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该项目业绩为投标人独立承担的满足要求的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1名,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证书中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需满足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4)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度(2019、2020、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②项修改为本条);

  v.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w.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x.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y.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6)L项修改为本条);

  z.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⑤项修改为本条)。

  A.以上u、v、w、x、y、z与(5)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u、v、w、x、y、z条要求为准。

  B.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8)其他要求:/。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15日00时00分00秒至2022年7月20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8日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1)各投标单位须充分考虑疫情的影响,务必重视疫情防控,并自行做好投标各项保障工作。

  (2)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若不能按时开标则另行提前通知延后的具体开标时间。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 远程开标 (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 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的链接和验证码登录)参加开标仪式。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本项目开标过程分为两阶段,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

  第一阶段:开标开始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将使用开标系统和直播系统。开标前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提前进入开标系统。直播系统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本阶段公布投标文件递交情况、保证金递交情况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第二阶段:开标过程中的投标文件解密步骤将在开标开始后的第二天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的具体开始时间为2022年8月9日8时30分,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应按时、自行解密投标文件。本阶段将仅使用开标系统进行解密、唱标、异议程序。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莲路1号建工大厦

  联系人:蒲涛

  电 话:16601133973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20层

  联系人:王若鹏、高欣

  电 话:18133805201、18910825237

  电子邮件:dianzizhaobiao@126.com

  传真(如有):010-84891587

  网址(如有):www.aited.cn

  1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注册完成后应及时观察审核状态,待新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审核完毕,档案栏状态变成有效即可)。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 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IE浏览器,打开设置,在Internet选项中,添加信任站点:https://kb.xaprtc.com和https://www.xaprtc.com。投标人在进入开标系统时,如出现“标书预先下载程序未安装,请安装最新版本驱动程序”相关提示,点击确定即可,不影响使用,无需进行其他操作。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唱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自己账号,在本项目系统界面自行查询开标信息。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电子招标项目无关注环节,下载招标文件时需先填写项目联系人和电话(仅第一次下载文件时会进行填写,请保证填写无误后再进行提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节点状态显示已发布,已下载则完成了文件获取操作,不会影响后续查看澄清答疑文件以及投标。

  注:如进行了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或递交投标文件操作后需在【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该项目进行其他操作,递交投标保证金后,请及时登录交易平台查看保证金缴纳是否有效,如显示无效,请尽快进行处理,以免影响投标。

  10.8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9 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需使用office2010或以上版本,支持docx和pdf两种格式导入,建议导入pdf格式。导入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后,请检查分级目录是否齐全,文件制作完成后请打开HBT格式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如用其他制作投标文件则需生成PDF后导入,PDF如较大将影响导入效率)。

  10.10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14.2960版本制作(请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queryContent-jyfw.jspx?inDates=&ext=&origin=&channelId=431&projectCode=)平台下载。),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400M以内。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10.11开标前必须进行电子标环境检测

  请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进行电子标环境检测,如未进行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请用IE浏览器登录,确保CA锁能正常使用。需注意雄安新区办理的CA锁在检测时选择北京地区、北京CA进行检测。

  10.12电子标环境检测和投标人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请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交易服务-投标人主页(http://www.xaprtc.com/jyfw/index.jhtml)进行下载查看。

  10.13投标人在进入开标系统时,如出现“标书预先下载程序未安装,请安装最新版本驱动程序”相关提示,点击确定即可,不影响使用,无需进行其他操作。

  10.14请投标人提前准备好CA锁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另外建议投标人准备2台电脑,一台用于观看开标现场直播(能播放视频和声音),另一台用于插入CA锁进行解密等操作。

  10.15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20113。

  10.16异议和投诉: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1)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要求。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若鹏

  联系电话:18133805201

  电子信箱:dianzizhaobiao@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20层

  2)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投诉电话:0312-56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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