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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沙河闸站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仪征市沙河闸站工程已由苏发改农经发〔2021〕125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补助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仪征市沙河闸站工程建设处、仪征市长江江堤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扬州市仪征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拆除沙河闸,新建沙河闸站及站上引河长500米整治;沙河闸站100米范围江堤加固。泵站设计排涝流量25立方米每秒,设4台1400ZLB6.25-5.0型立式轴流泵,单泵配套电机功率 500kW,总装机容量2000千瓦;涵闸净宽3米。

  沙河闸站所在位置堤防等级为2级,穿堤涵洞、出水池为2级水工建筑物,站身、外河侧第一节翼墙及内河侧第一节翼墙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外河侧第二节翼墙及内河侧第二节翼墙及清污机桥等次要建筑物为4级,外河围堰等临时建筑物为4级。站上引河工程级别为4级,内河围堰等临时建筑物为5级。

  建筑物工程。拆除沙河闸,原址新建沙河闸站,采用堤后式闸站布置形式,闸室中心线与堤线正交,泵站4台机组对称布置于节制闸两侧,紧临东侧布置检修间,西侧布置控制室。泵站采用正向进出水布置,从进口至出口分别布置清污机桥、进水前池、站身、出水池、出水涵洞。

  1.闸站工程

  (1)闸站主体

  闸站主体采用整体底板,闸室布置在中央,4台机组对称布置于闸室两侧;站身底板面高程-1.5米(废黄河高程,下同),站墩顶高程6.5米;站身顺水流长度12.0米,闸室底板顺水流向长13.75米,站身总宽25.8米,单孔泵室净宽4.5米,中孔闸室净宽3米,涵底面高程1.0米。

  (2)进水池及清污机桥

  闸站进水池与闸站同宽,进水池顺水流长度为19米,池底面高程0~-1.5米,采用钢筋砼、素砼结构护底;两侧为钢筋砼扶壁式挡墙,墙顶高程5.0~6.2米。

  进水池外侧设置清污机桥,共5孔,每孔净宽4.28米,配回转式清污机5台套,顺水流长度为7.0米,垂直水流宽度25.8米,底板面高程0.0米,桥面顶高程5.0米,桥面总宽5.3米。

  (3)出水池及穿堤箱涵

  泵站出水池采用钢筋砼结构,净宽19.0~5.0米,总长15.9米,池顶、底高程分别为8.50米、1.0米,底板厚1.0米,外接穿堤箱涵与长江侧连通。穿堤涵洞采用单孔钢筋混凝土箱涵结构,断面尺寸5.0×4.0米,底板面高程1.0米,洞身长23.0米,涵洞长江侧配钢闸门和卷扬启闭机,工作桥顶高程11.5米。出水侧设钢筋砼消力池长12米,深0.5米,两侧钢筋砼挡墙与两岸连接;消力池外接长30米素砼海漫,外设深1.5米防冲槽。所穿长江堤防堤顶高程10.0米,顶宽9米,迎、背水坡坡比1∶3。

  (4)地基处理及防渗

  采用直径0.6米水泥搅拌桩进行地基处理,站身位置桩中心距0.9米、桩长4.4米;其余清污机桥、穿堤涵洞、出水池及两岸连接挡墙底板下桩中心距1.0米、桩长5.9~7.15米。对闸站、出水池、涵洞下以及长江侧翼墙下采用直径0.5米套打水泥搅拌桩围封处理,桩长15米,成墙厚度不小于0.3米。

  2.引河工程

  对清污机桥上游500米(桩号2+230~2+730)长引河进行整治。整治河道中心线基本沿现状河道中心线布置,设计河底高程0.0米。桩号2+230~2+420段两侧采用自然放坡,河底宽6米,两侧以1∶3.0边坡至高程3.5米,再以1∶2.5边坡至地面,高程3.5米以上边坡设草皮护坡。桩号2+420~2+730段两侧采用直径0.8米灌注桩护岸,底宽6.0~24.5米,桩长10米,间距1米;灌注桩后设直径0.6米水泥搅拌桩,桩长4米,间距1米;桩顶设宽1米、高0.5米冠梁,桩前设厚0.2米挂板,护岸顶高程4.5米,墙后以1∶2.5边坡至地面,墙后设草皮护坡。

  3.堤防工程

  将沙河闸站100米范围内长江堤防加固列入本次工程内,按长江堤防防洪能力提升二期工程进行达标建设,设计标准为防洪100年一遇。堤顶高程10.0米,顶宽9米,内外坡比1∶3,迎水侧设多头小直径套打搅拌桩,成墙厚度大于0.3米,堤身设两排锥探灌浆,横向间距2.5米,纵向孔距2米。

  概算总投资:5040万元。

  总工期:计划工期10个月。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仪征市沙河闸站工程所含的建筑物工程、影响范围内的堤防和河道整治工程等土建工程以及水力机械的安装、金属结构的制作安装、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专项及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安装的配合等内容。

  本标段概算建安投资:3139.29万元。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三卷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卷第5章工程量清单。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2022年2月2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2022年12月16日前具备完工验收条件。计划工期为3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5)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6)其他人员要求:/。

  (7)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类)。

  (8)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 2.0(含)以上。(投标人的履约考核信用等级、等级赋分值以及相关规定见江苏省水利厅网站《2020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5月19日发布)

  (9)主要施工设备要求: / 。

  (10)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3年内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②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2年1 月7日9时00分至2022年 1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145 号二期新大楼三楼办理数字证书(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月28日9时30 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85508 ,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 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8590243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负责提供相关配合工作。

  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xA+(a1+a2+…+an)/nx(1-A)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 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0.50、0.60、0.70 。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1)、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报价低于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平均值80%的,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3137.85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其中:企业业绩 2 分;项目管理机构 5分;施工组织设计 18 分;投标报价70 分,其他因素 5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

  2.2.4(1)

  一、施工组织设计(18分)

  1.1施工总体布置(1分)⑴工场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表及相应文字说明)及生产生活设施、料场、加工厂等相关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布置得当(0.5分)。

  ⑵施工场内外道路设置、交通安全及管理方案完善、防交叉干扰措施合理(0.5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1.2进度计划、资源配置及材料组织(1分)⑴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图,工期进度保证措施有力(0.5分)。

  ⑵主要材料的采购、保管、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主要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安排合理,能满足施工需求(0.5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1.3主要临时措施方案与保证(2.0分)⑴施工降(排)水方案措施可行;施工围堰方案合理、安全措施有保证(1分)。

  ⑵施工期附近建(构)筑物等防护应急处理方案合理、措施可行。冬、雨季施工技术全面合理,安全预案全面合理、人员、机械、设备、物资、经费、组织等保障措施可行。(0.5分)

  ⑶安全度汛方案全面合理、针对性强,施工、技术、现场准备工作充分。(0.5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1.4土方及护砌施工及质量保证(1.5分)⑴河道及建筑物等土方开挖、弃置方案合理、满足环保、水保要求。(0.5分)。

  ⑵堤防及建筑物回填土土源选购可靠,满足设计要求,土方挖填、调配方案合理,填筑、碾压措施得当,质量有保证,达标建设方案可行(0.5分)。

  ⑶护坡拆除弃运、护坡护砌施工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0.5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1.5基础防护及处理方案及质量保证(3分)⑴水泥土换填施工方案合理、水泥掺入量控制及压实检测措施得当,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0.5分)。

  ⑵锥探灌浆、深层搅拌桩、多头小直径搅拌桩防渗墙及围封施工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艺及检测试验等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检测试验及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1.5分)

  ⑶灌注桩施工方案合理、工艺工序及检测试验等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检测试验及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1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1.6主体建筑物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5.5分)⑴建筑物拆除弃运方案可行,安全措施得当,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0.5分)。

  ⑵闸站、穿堤箱涵等建筑物工程方案合理、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1.5分)。

  ⑶泵房、控制室、配电房、启闭机房等房建工程(含装修、水电安装、消防配套设施等)施工工艺及组织合理,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1.5分)。

  ⑷草籽草皮、站区绿化苗木运输保管、栽种施工工艺及方案合理、质量控制保证措施可行,成活率保证、养护方案、补救措施合理全面(0.5分)

  ⑸路床、路基(石灰稳定土、水稳)、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方案合理、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0.5分)

  ⑹室外配套工程措施方案合理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0.5分)。

  ⑺水保、环保专项和措施方案合理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0.5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1.7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采购、安装方案及质量保证(2)分⑴水泵及配套电机等水力机械设备保管、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方案合理、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0.8分)。

  ⑵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安装的配合措施有效可行(0.2分)。

  ⑶电动葫芦、单梁起重机及配套滑触线、轨道等设备采购保管、施工安装等工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0.5)分。

  ⑷清污机、闸门及埋件金结设备采购、制作(防腐)、运输保管、安装等工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0.5)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1.8质量保证体系、安全、文明、档案资料(2分)⑴质量保证体系健全、通病防治措施可行(0.5分)。

  ⑵安全、文明生产及扬尘和噪音管控等(0.5分)。

  ⑶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设立等制度建立、合同签订、廉政等保证措施方案(0.5分)。

  ⑷档案资料管理方案(0.5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2.2.4(2)二、项目管理机构(5分)项目经理资格(2分)拟任项目经理为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得1分。近五年(2017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揽过合同价1500万元或以上的单体水工建筑物业绩的,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1分。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否则不得分。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3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齐全。

  项目部人员(不含项目经理)技术职称为水利行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加1.5分,最多得3分。

  须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核查,否则不得分。

  2.2.4(3)

  三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70分)

  投标报价(70分)

  1、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报价分为有效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 7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 1.0 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 1.5 分;

  2、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最低分值为0分。

  2.2.4(4)四、企业业绩(2分)企业业绩(2分)企业类似水利工程业绩(共2分):近五年(2017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合同价1500万元或以上的单体水工建筑物业绩的,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

  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否则不得分。

  2.2.4(5)五、企业信用等级(4分)信用等级(4分)企业信用参照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规〔2019〕6号“省水利厅文件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注:2020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新闻动态-通知公告-《2020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2.2.4(6)六、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1分)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1分)一级赋分值为1.0分;二级赋分值为0.8分;

  三级赋分值为0.5分;没有不得分。

  附证书或正式文件(须在有效期内)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备注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得分。

  其他要求本项目实行技术标暗标评审方式,各投标人不得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或其他暗含有提示性的字符或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标识性话语等),否则该项不得分。具体要求如下:

  1、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递交的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含附表一至附表七)不得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签字,且不能在任何地方出现或暗示反映投标人名称有关的内容,如项目组成员姓名(请以岗位、职务等替代)等。

  2、施工组织设计中文字及版面内容要求:

  (1)正文字体及字号(包括评分点标题)为宋体小四号,颜色为黑色,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阴影、彩色等标记,行距为固定值25磅。

  (2)不允许使用页眉,页脚中只准出现页码,页码格式采用阿拉伯数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五号,设在页脚居中位置,页码应当连续。

  (3)施工组织设计中凡要求提供的施工进度图、施工总平面图、网络图等内容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使用的图表均可以上传,不作为违反暗标的判定依据。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仪征市沙河闸站工程建设处、仪征市长江江堤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处

  地址:仪征市真州西路33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0514-8581512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

  联系人:陈竞春、刘香

  电话:0514-87591145、13382705277、1595272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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