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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永安小学新建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泊头市永安小学新建项目(一期)施工已由泊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泊发改审批【2021】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泊头市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教育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泊头市教育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泊头市永安小学新建项目(一期)续建工程-施工 2.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占地面积39.06亩(26042.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243.49平方米,包括主体四层局部三层框架结构教学楼一栋,建筑面积6863.9平方米;一层框架结构合班教室一栋,建筑面积579.08平方米;一层砖混结构公厕一处,建筑面积279.56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及楼梯间一处,建筑面积520.95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硬化、排水、电气、暖通、绿化等配套工程 。 2.2建设地点: 泊头市永安南大街东侧 。 2.3质量标准要求:合格,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2年。 2.4工期:工期 365 日历天。

  2.2招标范围: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埠企业还须提供进冀备案手续;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提供在本单位的12个月(2020年10月至今期间任意12个月及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且无在建工程; 3.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开始日期之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1-18 09:00至2021-11-24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2-0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泊头市教育体育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晟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解放街道新兴北街139号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汇景国际4-601

  邮编:/邮编:050000

  联系人:王力联系人:苏宗海

  电话:0317-8193133电话:13292792019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hbsqgcxmglyxgs@163.com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谈固大街支行

  账号:/账号:11665000000096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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