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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夹边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肃州区水务局下发《关于肃州区夹边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肃水务字〔2021〕488号),批复同意工程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肃州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中悦盛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肃州区夹边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肃州区夹边沟水库设计库容141万m3,依据《水利水电工 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 )的有关规定,夹边沟水库属IV等小(1)型水库工程,主要建筑物(大坝)级别为4级, 次要建筑物(出水口 )级别为5级,临时性建筑物为5级。

  2.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 224 天,计划于2021年 9月 19 日开工,至2022年 4 月 30 日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4.招标范围

  肃州区夹边沟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对主坝上游堆石坝 坡进行修整,坝顶整平,主坝0+100?0+933段背水面坝坡乡道 以上采用现浇混凝土方格形骨架护砌;左副坝0+580 ~ 0+835段、 右副坝0+000?0+880段填筑坝体并用雷诺护垫石笼护砌;拆除 原1#出水口出水管及阀门井,新建竖井式出水口1座,并配套 闸门及启闭设施;拆除原水库管理站,新建水库管理站1座及其附属工程;架设0. 75km的10KV输电线路;配套水库大坝坝体表面变形监测、渗流监测、雨水情监测、视频监控等设施。

  5.质量标准:

  合格及以上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8至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10年(2011年1月至今)至少有1项类似水利工程(类似水利工程指水库新建或水库除险加固,且必须包含水库主体工程建设任务)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证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及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注册在本企业的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项目经理具备任职资格后近10年(2011年1月至今)至少担任1项类似水利工程(类似水利工程指水库新建或水库除险加固,且必须包含水库主体工程建设任务)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近10年(2011年1月至今)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水利工程(类似水利工程指水库新建或水库除险加固,且必须包含水库主体工程建设任务)的技术负责人;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本单位注册在职人员(须提供企业2021年2月~2021年7月社会保险缴存凭证、社保核定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社保花名册原件的扫描件),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从业人员登记。

  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在已中标的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在工程未完工前,不允许在本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已完工须提供由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签发的完工证明。

  各投标人特别注意:凡投标文件中所列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若中标,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上述人员若不能进场履职,项目法人将解除合同,并对投标单位按出借资质严肃处理

  4.投标人需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承诺书模板可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各投标企业自行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将原件的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同时,被列入“限制参与招投标企业名单”中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中标后5日内须在肃州区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5.凡由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禁止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rcpu.cwun.org/)、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在甘肃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布的有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单位(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以公告发出之日-投标截止日任意时间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

  6.根据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意见》要求,招标人将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甘肃等官方网站查询并下载投标人的信用档案资料,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的依据之一。本项目须递交企业信息登记表以便查询相关信息,并在投标登记成功后(截止时间为2021年 9 月 9日下午18时00分前)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企业信息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22237569@qq.com,招标人将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甘肃等官方网站查询投标人的信用档案资料,各投标人须在2021年 9月 9 日(开标截止时间5天前)之前,在上述平台做好单位人员信息填报和信息维护工作,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从业人员登记且人员信息必须在有效期内,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在上述系统中填报,如若信息填报、维护不及时等导致信息查询不到、信息查询结果与投标信息不一致的,将取消投标资格并视情况上报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确因上述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有上述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接受参与本项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和举报。

  注: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于2021年 8 月 24 日9:00时至开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投标登记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并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系统”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新版酒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ggzyjypt.com.cn/)上注册,方可参与。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下载《酒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代理机构或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交易通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0937 -2851988 4006131306

  2.网上开标时间:2021年 9 月 15 日9时00分。

  3.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交易通网上不见面开标。

  4.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含纸质标转换)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将PDF版投标文件进行转换,开标前24小时,投标企业需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61.178.200.57:13103/home.html),在项目管理界面查询到自己所投项目后(开标前24小时,投标人应该自行登录系统查询所投项目是否已经存在),只要能够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人便可以上传“投标文件”,请投标人错峰提前上传投标文件,避免在高峰时段上传投标文件时,导致上传时间过长,影响本次投标。操作流程参照“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5.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证书、证件、证明材料,投标人只需在投标文件中装入清晰可见的复印件、扫描件即可。投标人要为自己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扫描件的真伪性负责,并接受社会监督。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仅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公告期2021年8月 24 日--2021年8月 28 日。

  七、投标保证金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户 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肃州区支行

  账 号:系统自动生成(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册》。

  保证金金额:?100000.00元(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递交:2021年 9 月 15 日9:00时前到账,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回单时间为准。

  缴纳保证金须知:

  1.电汇(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2.工程担保形式(投标人可提供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出具的工程保函(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和工程保证保险)替代投标保证金,且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名义递交)。

  注意事项:

  (1)以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工程保函与现金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鼓励使用电子保函;

  (2)投标人提供工程保函的,工程保函投标担保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投标人自行选择保证金缴纳方式(保证金账户缴纳或电子保函)。

  地 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投标保证金查询电话:0937-2812703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肃州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东文化街5号

  联 系 人:俞德虎

  电 话:0937-2826766

  代理机构:甘肃中悦盛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62号中广宜景湾尚城1号楼2单元901

  联 系 人:张得雪 王旭光

  联系电话:18294445687 18194220577

  邮 箱:12223756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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